【新唐人2012年9月30日讯】 “情妇反腐”要案一览覧
“情妇反腐”,或“反腐不能靠情妇”,这些低智商且摆不上台面的命题,居然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为众代表堂而皇之热议,沦为国人一大笑柄。不过,笑柄归笑柄,事实是,据有关部门统计,在全国各地被查处的贪官污吏中,百分之九十五都有情妇,而他们东窗事发,有些的确是因为情妇N奶的告发而起,正如流传的一个段子说:“家中失窃、日记丢失、二奶翻脸”,乃为让官员下马的三大利器。以下就是其中几位被情妇拉下马的“名官”。
二○○六年,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因贪污一点六亿元,包养五名情妇,被判处死缓。他出事就是因为当局收到其中一个情妇蒋某的举报信。原来蒋某向王守业索要“青春损失费”五百万元,讨价还价了好几年都未达成一致,结果举报,两人最终结局可以用“两败俱伤”来形容。
温梦杰,原中国农业银行北京市分行科技处处长,利用职务之便,贪污、受贿一千五百万元(人民币,下同),于二○○七年九月十一日被执行死刑。温因长期包养的两名情人一起逼婚,争相要挟,左右为难。为保住家庭和官位,他买假离婚证稳住情人。岂料,两年后,他用赃款为妻子购买房产的事走漏风声,两个情人勃然大怒,联手举报。
二○○七年七月上旬,中纪委公布陕西省政协原副主席庞家钰贪污腐败案。导致其落马的,恰恰是他最信任的情妇组成十一人的庞大“情妇告状团”。这些人中,有的提供了庞家钰非法收取贿赂的票据;有的掌握了庞家钰妻子公司的资金账目……。结果庞家钰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
二○○八年十月十八日,原北京市副市长刘志华,受贿六百九十六点五九万元,被判处死缓。刘志华在位时权重一时,曾建“行宫”控制情妇团队,最终因其中一个情妇张怡可把他们长达六十分钟的性爱录像寄给了北京相关部门而败露。立案调查时,另一个情妇王建瑞也提供了许多不利供词。
二○○九年,中石化总经理陈同海,因一个“公共情妇门”事件被揪了出来。他受贿一点九五七三亿元,被判处死缓。与他共享情妇的山东省委副书记兼青岛市委书记杜世成因收受钜额贿赂、包养情妇以及利用职务之便为情妇李薇牟取不当利益等罪行被判处无期徒刑。
原上海市普陀区区长蔡志强于二○一○年三月四日被判有期徒刑十四年。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取贿赂金额二百八十四万元,受贿方式包括“拜年”、“打牌活动”、出国“赞助”等。蔡案发源于其情妇长期实名举报。
原广东省茂名市副市长陈亚春于二○一○年十一月被证实落马,缘起于一名北京女记者的一则网帖。该女记者因无法容忍陈亚春对她长达七年的玩弄,愤然在网上发帖举报。陈落马后,供出了该市市委书记罗荫国,引发茂名反腐风暴。据广东省纪委今年四月十三日通报,此一系列腐败案共涉及省级干部二十四人、县处级干部二百一十八人。
原北京市门头沟副区长闫永喜因犯贪污罪、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涉案金额超过四千二百万,被处以无期徒刑。闫永喜的情妇毛旭东曾检举揭发了大部分案情。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原局长王纪平,因贪污受贿一千四百万于今年五月九日被判处死缓。王纪平是被部下的情妇举报。此案还顺藤摸瓜查出了市地税局其他官员受贿之事……。
种种类似案件总结出“情妇反腐”,见诸于网站已过百万条目。不过,“倡导”情妇反腐,其实是民众发泄对现行机制反腐成效欠缺的不满。
反不到腐败根源
今年三月三日,中央纪委副书记、监察部部长兼国家预防腐败局局长马馼在接受光明网联合推出的人物访谈栏目《民意代言录》对话时,正儿八经地表示:她“不太主张说什么‘情妇反腐’”。贵为反贪腐最高二把手的马馼,当然有看懂民众此等调侃讽刺的能力。
此乃常识:反腐当然不能靠情妇,亦不能寄托于小偷爆料、内部起哄、分赃不均、下属举报……。这些可称之为“花边反腐”,带有巨大的随机性与偶然性。例如小偷反腐,如果小偷能知足常乐,不进而去敲诈勒索,何以成“反腐战线上的一支奇兵”?至于情妇反腐,若贪腐官员能够对其情妇百应百顺,或驭女有方,或能以其淫威使情妇驯服,情妇岂能担当公众的反腐“厚望”?君不闻:福建省周宁县委书记林龙飞,为其二十二名情人一起办群芳宴,并设三十万元的佳丽奖,大家都同声称赞,兴高采烈;海南省临高市城管大队长邓善红,有六个情人,六个孩子,大家都相安无事。邓出事后原配夫人对此还根本不信……特别是,对于某些位高权重官员,情妇反腐的可能性很小。如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如果不是因其他问题被撤职查办,他拥有多达十一名情妇而且情妇生了孩子还带回家等等诸多风流逸事,哪个情妇敢翻脸揭发?哪个外人敢公开表示一下异议?!
不驯服或已被弃的情妇很可能还要告别世界,如轰动一时的有二○○七年山东济南市人大主任段义和谋杀情妇事件。这名情妇的汽车被装上了炸药,发动时因炸药太多不但情妇被炸断成几段,还摧毁了半条街区,三名无辜者被重伤。其他不立案或未破案的就更多了。例如大连电视台美女主持人张伟杰人间蒸发已久,据说和眼下举世瞩目的一个中国犯案人有关……
“情妇”与体制腐败是共生关系
“情妇反腐”不但是自欺欺人,而且只会越来越腐败。包养情妇本身就是腐败的一个标志。如果从腐败官员的情妇,反腐成纪委官员的情妇,真的更是可笑可悲可看了。
那么,反腐靠什么?靠天?靠地?靠党的教育?靠良心发现?最管用的无非是靠法制,靠人民群众的监督,靠社会舆论包括各种不同的政治势力的参与。但在现制度下,什么都不让民众看,不让问,不让议,屁民反腐谈何容易?至于靠各级干部互相监督,更不靠谱。所谓“一起扛过枪,一起下过乡,一起同过窗,一起分过赃,一起上过床,一起嫖过娼”,他们很多是铁哥们;而那些圈外的多管闲事者和告密者,下场往往很惨。各种法律法规制度倒是有,但常常不管用。制度不“善”管,法律“够”不着,纪律失效,最后便闹出“情妇反腐”。然而,这种偶然性的某个情妇倒戈,既与反腐制度建设无关,也与反腐力度加大无涉,根本无法对贪官群体形成真正有效的威慑,也无法警示和约束体制中的后来者。
正儿八经地讨论“情妇反腐”,这真是一种悲哀!更为悲哀的是,“情妇反腐”这样的“花边反腐”模式,按中国目前国情来看,还不能不延续下去──情妇凭其难为官员摆平的“特性”,完全有资格向世界宣称自己在中国具有不可或缺的存在价值。
文章来源:《争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