郎遥远:公权力强拆的不是房子是民心

【新唐人2012年9月25日讯】在日本员警登上钓鱼岛耀武扬威的当天,辽宁盘锦的人民警察开枪打死了抗拒强拆的村民。当腾讯新闻弹跳窗,蹦出这条悲剧的时候,我长叹一声:什么都会发生,不幸的China拆那!

昨晚,梁文道新浪微博称:“21日10点左右,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政府出动200多人在距离市效20公里处用推土机铲平村民麦地,其间征地人员跟村民发生冲突,冲突过程中:村民35岁王世杰被员警当场开六枪打死,王世杰父亲和哥哥也受了重伤,员警在现场叫嚣:不跟政府合作:打死几个又如何?目前,王世杰的尸体已被警方抢走,妻子失踪。别删帖。”

我跟帖道:“如果是真事,还有王法吗?”在我看来,在当代中国的许多时间许多地点,老百姓呼唤法律是一种奢望了,那包青天、海瑞时代的王法,总应该还有吧?这条微博当晚转发了近万条,网友纷纷留言:求证。

今天的新闻求证了。辽宁盘锦百人强行征地引冲突,员警开枪打死村民。日本人占岛没事,自己人保地被毙了。

在东北新闻网字斟句酌的报导里,只有盘锦市事件联合调查组的一面之词。盘锦官方口径的事件梗概是,村民王树杰及家人因不满拆迁补偿,阻挠施工,双方僵持。期间双方发生争执。王树杰及家人手持凶器胁迫施工人员,用事先准备好的汽油向施工人员身上泼洒,并手举打火机相威胁。110接到报警后,派出张研等2名民警赶赴现场。在民警到达现场后,王树杰一家人阻止民警进入,不听劝阻,并暴力袭警,砍伤民警张研。张研鸣枪示警,王树杰父亲非但没有后退,反而伸手夺枪,撕扯过程中致枪击发,伤王再元左腿。此时,王树杰将自己衣服点着火扑向张研。由于身上被浇汽油,生命受到威胁,张研开枪制止,王树杰中弹倒地,当场死亡。经检察机关认定,民警张研等属正常执行公务活动,枪支使用符合相关法律。

在官方口径里,王树杰活脱脱就是一个暴徒。而民警射杀村民,是“撕扯过程中致枪击发”,因为王树杰自焚扑来,而“开枪制止”。警方的责任已经被撇得一干二净了。当公权力掌控着话语权,说啥是啥,公众只有选择暂时相信,虽然在六万多条的腾讯新闻跟帖里,满是质疑和愤怒之声。

《新京报》报导援引当地“一位元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村民”称,事发地系“王家的庄稼地”,而调查组称:“在街路上”。《新京报》报导,“某农场队长带着近百人”,调查组称:“市政公司五名工作人员”。《新京报》报导,直接起因是“某农场队长带着近百人,开着挖掘机,来到王家的庄稼地,欲强行铲平地上的水稻。因为双方还未谈拢补偿价格,王家上前阻挠。双方发生激烈冲突。”而调查组称:王家“暴力妨碍公务”。扑朔迷离,孰是孰非?

不管怎样说法,有一点是明摆的,王树杰一家人是为了捍卫自己的房子和庄稼地。试问,王家的耕地是否被当地政府依法征用?征地档的编号、批准机关、征地范围和用途是什么?有没有规划红线?征地前的依法补偿是否到位?

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文规定: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和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给予公平补偿,并将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补偿款到位才能拆迁。新拆迁条例明确规定法律责任:“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明确强调不能暴力强拆。试问,盘锦地方政府做到依法拆迁了吗?本是一个普通的民事纠纷,却导致了本应是维护老百姓生命安全的员警开枪射杀老百姓。如此横征暴敛、草菅人命的恶行,背弃了党纪国法,背弃了“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宗旨。即便是发生暴力冲突,员警职责是维护稳定,当地党委政府应及时出面调解。如果土地承包人、房屋所有人不同意征地和拆迁,也应该走法律程式解决,而不是激化事端,直至发生员警射杀村民的惨剧,让老百姓心寒。这是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吗?

各地政府强拆造成的矛盾、悲剧、惨剧,屡见不鲜。百度“强拆”两字,首页立见今年发生的一桩桩不幸。郑州强拆老太自焚、云南巧家一村民阻止强拆被官员围殴致死、北京CBD强拆事件致4人受伤、哈尔滨强拆事件八人被抓、长岛县强拆如同“鬼子进村了”、湖南株洲强拆事件中自焚村民抢救无效去世、安徽阜南强拆事件、非法拘禁威胁堵截、打伤打残上访农民。就在前几天,长沙惊现疑似“钱云会”事件,男子因征地拆迁补偿纠纷被故意压死。失去土地和家园的农民,心里在滴血。而为了保护家园和土地竟然命丧黄泉,更令人悲愤。我们只有用最大呐喊声来帮助他们,为他们伸张正义。

“钱云会”事件、宜黄事件,警钟犹在耳畔。为什么这些带血的强拆事件,依然屡见报端,让人艰于呼吸视听?如果说,中国各地以前因立法严重滞后,无法可依,无据可查,导致长期存在拆迁混乱现象,随意性非常大,屡屡侵犯被拆迁人利益,那么,《物权法》和国务院新拆迁条例已经出台,为什么依然阻止不了强拆的挖掘机、动辄百人大战、甚至员警黑洞洞的枪口?

强拆悲剧屡禁不绝,关键原因就是政府角色错位。政府往往超出了监督管理和公众服务者的身份,有时是拆迁者,有时是裁决者。有权决定是否拆、何时拆、怎么拆。政府部门可以直接干预拆迁纠纷,决定拆迁补偿的合理与否,并主宰了被拆迁房屋的命运。但是地方政府往往因自身的利益需求,使其与房地产开发商的关系相当“暧昧”。政府直接参与拆迁活动,利用公权力直接干预公民私权,强迁手段滥用,为了拆迁顺畅,大造声势,甚至动用警力,最终造成公民权益的损害,酿成一出出悲剧,使党和政府在老百姓心中威信一落千丈。

强拆之所以阴魂不散,还在政府漠视公民权利,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缺失平等的民事主体地位。拆迁人获得政府的拆迁许可后,就如同圣旨在手,被拆房屋拆与否就没有商量的余地了。法律赋予被拆迁人的物权,形同一张废纸。即便在封建皇朝,在民国时代,老百姓房子都受保护,而今地方政府怎么就可以胡萝卜加大棒,说拆就拆了?

谈民主,公民直选你不敢;谈公平,司法独立你不敢;谈公正,立法问责你不敢;谈公开,新闻自由你不敢;谈腐败,公布财产你不敢;谈尊严,收复钓鱼岛你不敢;谈爱民,全民医保你不敢。谈欺压百姓,这个你敢。China拆那,公权力强拆的不是房子,是民心,是共和国的根基啊。

文章来源:作者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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