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书:逃亡警察田兰口述遭遇

【新唐人2012年9月24日讯】逃亡警察田兰口述遭遇

1. 自己的身份介绍:

十年前的三级警督、河北邯郸市优秀女警官、优秀党员、政法系统先进工作者、三八红旗手、省市优秀妇女干部、三等功荣立者、一共给共产党干了28年。

2. 现在的状况:

(1)是逃亡警察,又是“黑人”每天过着惊恐的日子。经常不断的转移住地,还不敢使用电话,害怕追踪、手机定位、再次被绑架、失去人身自由。
(2)例:今年两会期间,在485路公交站失去自由,被北京金星派出所控制人身自由,交给地方进京截访的邯郸市公安局,被强制限制自由,带离北京关进邯郸黑监狱,遭遇恐吓,提出5条要求:
(一) 不允许进京上访了,特别是不能与全国的蒙冤警察联合告状,否则,再次判刑,最低劳教。
(二)不能与其他上访者接触,因为上访者——扰乱社会治安,都是刁民,都是维稳对象,迟早抓住都是要被劳教或者判刑的。
(三)保证今后不再接受国外媒体采访,因为国外媒体都是反动的,反华的,再接受国外媒体采访,就要被判处:叛国罪或者颠覆国家政权罪,最少判你四年刑,你看看怎么合适!
(四)保证不接听电话,只要你诉说冤情,就是泄露国家秘密,也要被判刑。当时,他们在黑监狱里,使用了:【无线电遮罩仪】,手机没有信号,所以,关心我的人和媒体,都找不到我了。我在与外界失去自由的情况下,被他们非法关押11天,后来是趁其不备逃离了黑监狱。
(五)保证不上网。因为上网公布案情的人,都不是好人。容易被国外敌对势力钻空子、借你的案子,攻击党和政府。

关押我的人一再强调:以上五条做到了才可以不被劳教、不被判刑。否则,说劳教,就劳教!说判刑,就判刑,杨俊海在邯郸市,当公安局副局长,就有这个权力。他就抓治安,就抓维稳!想抓谁,抓谁!想关谁,就关谁!

这就是中国的国情:权大于法!老百姓在没有人权、没有民主、没有政治权利的环境下,苦苦挣扎。

杨俊海就是一个典型例子。我和100多名邯郸市、广平县的老百姓控告了11年的黑警察,他从一个三级警督、县公安局的政委开始,遭到管辖地人民群众的控告!在众多人多年控告声中,连续提拔重用,现在提拔成了:三级警监!他的很多犯罪事实都十分清楚、证据充分、控告人是实名制控告,要求开《听证会》,在会上声讨他的罪行!我也是这个要求!但是,11年来,没有人过问。更没有依法受到追究他的犯罪责任。

3. 目前我的八无现状:

今天,我由人民警察沦落为“八无”人员:(1)无身份证(害怕我上访喊冤、拒绝办理二代身份证);(2)没有住房,(失去人身自由后,房子判给他人了);(3)没有医保;(4)没有低保;(5)上访无管辖,没有包案领导,没有人管;(6)检察院受理我的报案:已经11年了,没有任何答复;(7)法院再审,符合条件(打击报复案、——登报在前,接着就把我抓到了他们手里,管辖违法、程式违法,就是不管);(8)(邯郸市和河北省政法委:对我的涉法涉诉信访案)没有召开过《听证会》,口头给中央、给全国人大结案了。

这是一个很典型的剥夺人权的打击报复案例。一名警察,都遭遇这样的陷害和报复,何况是其他的人了。

从我自身的经历——因为登报纸,揭露黑警察犯罪黑幕,遭到被双开(开除党籍、公职、警衔)——到坚持上访——到被列为重点“维稳对象”——开始追杀、密捕、密踪——开始逃亡,没有任何解决冤案的迹象看,中国大陆没有人权可言。

4. 黑警察的主要犯罪事实:

(1)组织黑社会性质团伙犯罪——虚开增值税票;
(2)以办案为名出警,进行敲诈犯罪活动
主要手段是:(不立案=假立案)——非法拘禁——敲诈勒索——(得手后)——放出人——没有任何证据(拘留证、取保候审、罚款单等一律没有);
(3)制造、贩卖假人民币、参与洗黑钱的犯罪活动;
(4)公报私仇——罪行暴露或被揭发,利用监狱,抓人、关人、刑讯逼供、……办假案、制造假罪证、(与广平检察院、法院捆绑办黑案)给无辜者判刑、剥夺公民的人身自由。
例子:郑俊山、张新玲、田兰、冯虎的、苗爱香、焦振业等。

5. 受害人多人、多年控告、举报无结果:

(1)黑警察杨俊海、郑成月,在群众的控告声中,连续提拔重用。
郑成月:在10多年的多宗刑事犯罪事实清楚地情况下,从广平县东张梦派出所的所长,提拔为:县局刑警队长、现在是:县公安局副局长。
杨俊海:在犯罪事实清楚、证据充分的情况下,从广平县公安局局长,提拔成了:邯郸市公安局副局长,主抓治安,也就是:谁告他,他有权力派出警力,以犯罪嫌疑、维稳对象抓捕控告人、特别是进京上访告他的人。
(2)受害人控告的任何事情,都没有结果。河北省政法委从2005年开始,至今2012年,共组成过3个专案调查组,接待过很多控告人、受害人,至今没有一个调查组,公布过《调查报告》、《调查结论》。

(一)非法拘禁、敲诈钜款:——被敲诈的钱:
张新玲:(预谋敲诈10万元,实际得手3万元)一分没退。
张瑞琴:(预谋敲诈40万元,实际得手20万元,在刘朝斌当局长时,给退了8万元,)还有12万元一分不退。
郑俊山:(预谋敲诈40万元,实际得手1万余元,)实际上一分不退。
…………。还有很多例子。
(二)滥用职权、渎职犯罪:1,报复陷害案——田兰、2,强行调解重伤——苗爱香、3,私放、包庇杀人犯——冯虎的、杜常树等。一起案件都没有结果。
(三)组织团伙犯罪案件:1,虚开增值税发票——揭发人是他们雇用的4名农民及其家属:
郑富江、阎运海、赵兵河、单宗运、单巧梅、刘启元、刘海元、闫学美等人。2,制造、贩卖假人民币等犯罪行为。3,组织妇女团伙卖淫(在309国道边上,曾有被抓嫖客实施过爆炸)案。

这些刑事犯罪事实,没有一起进行过调查、没有一起给举报人和控告人答复调查意见的。三个调查组都是虎头蛇尾。没有任何结论,秘密撤离。

这些事实足以说明了,在黑警察杨俊海和郑成月的背后,还有更大的黑后台,还有更大的幕后黑手、黑保护伞。

6. 我们再次重申三项基本要求:

(1)依法纠正错案,改判无罪。(否则,公开听证,以正视听。叫全中国人民、世界人民了解真相,看看他们是不是黑警察!应该定什么罪!)
(2)要求依法严惩政法队伍里制造冤假错案的元凶、败类;具体到我的冤案,就是要求:依法严惩黑警察犯罪团伙头目、公报私仇的杨俊海、郑成月,
(3)恢复一切待遇(政治、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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