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4日讯】(新唐人记者王海天综合报导)9月24日,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对重庆市原副市长、公安局原局长王立军徇私枉法、叛逃、滥用职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宣判,以数罪并罚判处王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王立军当庭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有评论指这与此前舆情分析一致,似乎显示刑期早已内定,同时其漏罪或为审薄埋伏笔。
据中共官媒新华网24日报导称,四川省成都市中级法院对王立军以徇私枉法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以叛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以滥用职权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
据悉,此前曾有多家媒体及网路评论预测王立军可能会领刑15~20年,24日的宣判结果与此基本相符。对此,网路亦多有热评指出,王立军如此痛快认罪不上诉,恐怕与刑期内定不无关系。
有网友对此直言称:“不上诉的都是商量好的 上诉的都是改不了的…”
大卫系我:“忽悠民众,走一下过场当交代呗。”
大陆童光灿律师更是直指这更像是谈判或者交易的结果,不过是政治审判,。
更多民众则把目光投向王立军的判刑尺度上,并纷纷表示量刑明显偏轻。
红色石头1976:“实事求是的说对王的叛逃罪量刑太轻,还有就是受贿罪的量刑也过轻了,前罪应该5年以上,后罪应该到少12年以上。”
鲁南山水:“与严厉惩治平民百姓相比,王的每一项罪罚都过于宽松,特别是徇私枉法罪。”
有人讽刺:“叛逃才二年,可供官员参考学习了……”;也有人不无幽默的调侃:“连王利军自己都不好意思上诉了~”
同时,也有很多人注意到官方通报再次强调王立军揭发他人重大违法犯罪线索,为有关案件的查办发挥了重要作用,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依法减轻处罚。这似乎显示高层有意为后面处理薄熙来埋下了伏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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