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1日电)上巿公司金尚昌总经理陈祈苍等人被控掏空公司资产案,陈祈苍及财务长董翠华昨天遭检方声押。台北地院今晨裁准2人收押。
检调接获检举指出,金尚昌开发公司涉嫌在民国88年间向中联信托贷款新台币18亿元,并以淡水地区大批土地作为担保,因未依约还款,担保土地遭中联信托以不良债权方式以12亿元转卖给其他建设公司;金尚昌未将这笔交易在财报上揭露,涉嫌掏空资产且违反证交法。
台北地检署承办检察官王鑫健在昨天股巿收盘后,指挥调查局北部机动站兵分10路搜索并约谈陈祈苍、董翠华及建设公司何姓经理等11人到案漏夜侦讯。
检方认定陈祈苍、董翠华涉嫌重大且有串证之虞,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北院今晨裁准;检方另谕令何姓经理以50万元交保。至于金尚昌公司实际负责人陈柏文,因人在国外,检调将择日约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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