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1日讯】(中央社旧金山20日综合外电报导)美国联邦法官宣判友达光电违反反托辣斯法,须分期支付5亿美元罚款,下令友达登广告认罪并接受监督,检方则认为判罚5亿太轻,根本是半价折扣,不足以吓阻这类犯行。
“华尔街日报”(WSJ)报导,美国司法部认为友达、奇美、乐金、三星等面板大厂涉及有史以来最严重的垄断面板案。检方指出,这些面板厂开了超过60次所谓“水晶会议”,敲定面板价格并维持共识。
司法部指出,面板厂执行长和总裁都从最初开始参加水晶会议,确定能成功操纵面板价格,后来由于担心被揭穿,便停止团体会议,转而在咖啡厅或卡拉OK房内一对一面谈。
司法部认为,共谋操纵价格“影响每个家庭、学校、企业、慈善机构和政府机关,使它们必须付更多钱购买笔记型电脑、电脑萤幕显示器和液晶电视”。
友达在回应判决的声明中表示:“判决显示,还有一些重要但还没解决的法律问题环绕这个议题。”友达希望上诉法庭“会澄清这些重要的法律问题,使其他国际企业在美国面临类似反托辣斯法诉讼时能有部分根基和根据”。
旧金山联邦地方法院法官伊尔斯顿(Susan Illston)同意友达非常恶劣,对美国商业造成逾20亿美元影响。她说:“这是严重且影响深远的阴谋,对美国市场带来巨大的金融后果。”
不过法官接受缓刑监督官员建议的5亿美元罚款,而非司法部建议的10亿美元,她说10亿美元罚款“远远超出必要”。
法官说,她已考虑到对其他接受调查的公司课处的罚款,以及友达已经为这场诉讼耗费大量金钱和时间。
她说:“所以我判罚5亿美元,足够但不过分。”
法官说她读了好几百页的相关报告。友达律师黎奥丹(Dennis Riordan)曾要求提供更多文件加强论据说服力,但遭法官拒绝。她说:“你的文件已经耗光了我的兴趣。”
司法部反托辣斯部门检察官托斯贝瑞(Heather Tewksbury)曾要求法官加重量刑。法官说,部分其他参与共谋的公司已经被罚款多达4亿美元,但托斯贝瑞认为“5亿美元不足以吓阻这类联合犯行”。
托斯贝瑞说,乐金提供实质协助后,仍被判罚4亿美元。“友达的罚款已经是半价折扣,这结果不公平。”
判决宣布后,友达律师黎奥丹恳求法官让友达分期支付罚款,否则恐威胁友达的存亡。“华尔街日报”报导,法官最后判友达在120天内开始付款,包含利息在内,每年支付1亿2500万美元,花4年付清,路透社则说3年付清。
法官也同意政府要求,指派人员监督友达未来行为,并命令友达在美国和台湾商业刊物登广告承认犯行和受罚。
美国司法部代理助理部长韩蒙德(Scott D. Hammond)声明:“反托辣斯部门将继续积极追查以美国消费者为目标、夺走辛苦钱的国际企业联合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