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21日讯】【禁言博客】教育部管洗脑不管课桌
网上有篇署名王思想的文章,对最近香港民众的反国民教育运动评论说:这是教育界的一件大事,教育部是如何表态的呢?教育部长袁贵仁说:作为公民,就要接受国民教育。一个专门搞教育的部长,连公民和国民都分不清,竟说出如此缺乏基本素养的话。公民应该接受的是公民教育,而不是国民教育。就像“人民军队忠于党”一样荒唐。香港的反国民教育运动,表面上看,是反对以爱国主义为名,灌输大家要做臣民、顺民的洗脑教育。其实反的是越权。开什么课,是学校的自由。你教育部或者香港政府,均无权干涉。最后,梁振英被迫让步,表示收回国民教育计划,各学校是否开设此课程,自行决定。与此同时的另一件事,是湖北麻城学生自带课桌上学。从网友的微博上看到,自带课桌的不止湖北麻城一地,江西、河南、湖南、安徽等省的一些地区,都有类似问题。有的地区还很富裕,比如河南孟津,年生产总值超过百亿元。但是这些地方的孩子,上学还得自备桌椅。有钱盖豪华政府办公楼,无钱给学生买课桌,是这个国家的奇耻大辱。有网友说,官员不缺钱,缺的是良知。我觉得这个说法有点问题。官员什么时候有过良知?我们千万不要把希望寄托在官员的什么良知上,而是要让好的制度来约束官员,敢胡来的,下台﹔不负责任的,下台。文章说,教育部长,连自己的职责都不明白,还要教育我们?不该管的思想洗脑,却要去管﹔该管的学校课桌问题,却失职了。这样的教育部长,合格吗?管洗脑不管课桌的教育部,有必要存在吗?我们纳的税,是用来提供我们所需要的教育服务的,不是花钱买爹,让他来给我们洗脑的。
谁先犯了颠覆国家政权罪?
凯迪网有篇文章,对中共刑法中的“颠覆国家政权罪”评论说:在中国几千年的历史长河中,任何东西在今天都发生了变化,唯独有一条荒唐的法律没有改变。那就是从封建王朝的"谋天夺国"罪,到现在的颠覆国家政权罪。现政权也是造反起家的,我就不明白, 难道你们当初,不是靠颠覆前政府来夺取政权的吗?如果颠覆政府可以定罪的话,那你们当初为什么不给自己定个"灭九族"的罪?难道这世界上,只许你颠覆政府,就不允许别人推翻你的政府?有人只是对你们提出善意的批评,都被你们以颠覆政权来定罪,这是什么道理?古今中外,任何政权,都不属于哪家哪姓长期独有,不然的话,中国历史中,也不会多次出现改朝换代的局面了。统治者制定“颠覆国家政权罪“的目的: 一是为了镇压那些持不同政见者和防止老百姓的反抗情绪。二是怕后人清算他们所犯下的罪恶。三是为了自己个人和小团体的特权利益。除此以外,可以说这条罪名,对国家和人民,都是有百害而无一利。这条恶法,就是统治者的护身符。所以中国历朝历代统治者,都把此法放在第一位,说白了,就是为了自己的统治利益。历史走过了几千年,但是这条见不得阳光的恶法,却丝毫末见改变!文章最后说,随着时代的发展和民主的普及,世界上各国政权更换,已经成为很平常的事儿。如果按中共此法律来实施定罪的话,这世界上大多数人,都会成为罪犯!中国自项羽、刘邦起,到现在的统冶者,恐怕也都逃不出此法的制裁吧?
应该向谁致敬?
网上有个帖子说,邓小平访问英国,看到涡轮发动机,要求引入中国,英国人爽快的答应了,邓小平向英国科学家致敬,但英国人都站起身,反过来向邓致敬。原来,中国科学家吴仲华,在50年代研究出了涡轮发动机原理,并写出了涡轮机械三元流动方程式的论文,英国人根据此原理,制造出涡轮发动机。而此时的吴仲华,正在在湖北五七干校养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