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13日电)李姓男子刺死隔壁房客后冒充胞兄名义应讯,直到警方在死者颈部采得李男的手指指皮碎片才发现。法院将李男判刑15年10月。
台湾高等法院今天公布判决书指出,53岁有多项前科的李姓男子因遭通缉,在民国99年间持胞兄的身份证影本与一名女子签约,租下一间位于三重区的雅房。
李男因为与隔壁房间的房客相处不睦,去年4月24日遭隔壁房客持刀闯入房间攻击未成后,反而夺下隔壁房客的刀,猛刺隔壁房客致死。
判决书指出,李男被警方查获后,冒充胞兄的名义应讯,直到警方在死者颈部采得手指指皮碎片、鉴定比对后,确认是李男的指纹。
法院一审判李男15年9月徒刑;李男提起上诉否认有杀人犯意,主张犯行属正当防卫,他愿意赔偿被害人家属,请求从轻量刑。
高院审理认为,李男仅因细故与被害人爆发肢体冲突,就自被害人手中夺刀后朝被害人猛刺,行径暴戾,被警方查获后又冒用他人名义应讯,也未与被害人和解等,依行使伪造私文书、杀人等罪判刑15年10月,全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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