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署牛肉标示稽查 未发现违规

【新唐人2012年9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12日电)卫生署长邱文达今天带队到台北市南门市场,巡视与了解市售牛肉产地强制标示情形,业者都有照规定,未发现违规。

市售牛肉产地强制标示政策今天正式上路,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即日起与各地卫生局展开2个月联合稽查

卫生署长邱文达今天与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与台北市卫生局人员前往访视南门市场,业者都有照规定,未发现违规。

稽查队伍稍后转赴家乐福桂林店访视,也没有发现有违规情形。

卫生署食品药物管理局11日公告修正“动物用药残留标准”第3条,增订牛肌肉中含莱克多巴胺残留容许量是10ppb(十亿分之一),也就是说,含莱剂美国牛肉,只要残留量不超标,便可输入台湾并上架贩售。

食药局表示,自9月12日起,贩售含牛肉的散装食品场所,包括南北货贩售店、量贩店、大卖场、超市、便利商店、杂货店、传统市场等;直接供应含牛肉餐食饮食场所,包括餐厅、速食业、夜市、小吃、美食街等,均须依规定标示牛肉原料原产地(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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