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9月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7日电)赵姓女子经人力银行派遣到微软上班,控诉遭以“裙子太短”为由开除,她提告求偿。台北地院合议庭改判赵女败诉,全案确定。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赵女于民国99年12月间经人力银行雇用,派遣到台湾微软公司担任商务管理职务,约定派遣期限为半年。
赵女控诉,不料隔月却接获微软以“裙子太短、服装不专业”为由开除她,公司无故提前终止派遣需求,人力银行竟护着资方,不出面帮她争权益,因此向人力公司求偿4个多月薪水,共新台币30万元。
人力银行辩称,业者资遣赵女是人力调动问题,与赵女服装外貌无关。微软当初一名资深业务经理患重病,才请人力银行派遣人力支援,后来因这名经理需延长治疗,微软决定招募正式员工,于是资遣赵女。
台北地院简易庭审理后,认为人力银行明明有职缺可安置赵女,却任意资遣,不符劳动基准法规定,“无适当工作可供安置”时,才能解雇的规定,因此判决赵女胜诉,人力银行须赔偿33万余元。
人力银行不服而提起上诉,二审的台北地院合议庭审理后,认定依劳基法规定,两造劳动派遣契约因达成定期性特定工作目的而终止,因此判决赵女败诉,全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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