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旅馆 要有1%无障碍客房

【新唐人2012年9月5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5日电)国民党立委卢秀燕今天说,国内饭店的无障碍客房过少,不该歧视身障者。营建署表示,已修法要求新建旅馆无障碍客房应达1%。

中国国民党籍立法委员卢秀燕召开记者会指出,她接获台湾渐冻人协会陈情,表示今年4月份国际渐冻人病友大会主席远从冰岛来台参加活动,入住五星级饭店却没有无障碍客房可住,被迫花钱升等住大房非常不满。

台北行无碍中心总干事许朝富说,在台湾找不到能让身障者旅游集体入住的饭店,因为绝大多数饭店的无障碍客房都不够,期望政府能修法规定饭店的无障碍客房至少应达10%,甚至更高。

残障联盟常务理事刘金钟也表示,他到国外旅游,也曾遇到无障碍客房不足,必须选择大房入住,但国外并没有加收费用,期望台湾也能向国际看齐,这是态度问题。

内政部营建署建筑管理组长谢伟松说,已修正建筑技术规则建筑设计施工编的部分条文,明定新建旅馆客房数达16间以上100间以下,需设置无障碍客房1间,每100间再增设1间,旧有旅馆部分则可依身心障碍者权益保障法,溯及既往要求限期改善无障碍设施。

谢伟松也表示,旅馆业者若在限期内不改善,依法可罚新台币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相关配套预计10月就会公告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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