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9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台北29日电)台北地检署侦办平面媒体刊登李宗瑞不雅照案,今天传唤杨姓及陈姓副总编辑及王姓社会组长等3人作证,讯后请回。
一家平面媒体26日在头版及次版刊登“变态淫魔,硬上月事妹”等新闻,以及李宗瑞与女子在房间内的偷拍画面截图。台北地检署26日立即分他字案侦办,朝刑法的妨害秘密及散布猥亵物品等罪追查。
承办检察官27日传唤撰文的2名陈姓记者、1名游姓记者及1名实习记者等4人作证。4人都坦承报导对被害人处置未尽完善,并指出最后决定刊登者是报社的长官,不清楚是哪一人。
检方昨天发出证人传票给杨姓及陈姓副总编辑及王姓社会组长等3人,要求他们下午到案说明,调查相关事证并查明偷拍画面截图的来源及散布管道,但3人请假未到案,改在今天上午到案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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