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火:“万恶的旧社会”在永州复活

【新唐人2012年8月29日讯】当我写下这个标题时,便觉得今日湖南永州那种无以复加的黑暗,简直侮辱了我儿时在教科书上所知道的“旧社会”。悲情母亲——唐慧所讲述的故事,看得我整夜无语泪流。

一、11岁的幼女蒙难之后

2012年8月14日,凤凰卫视《冷暖人生》报导了发生在湖南的一个热点事件。在六年前的2006年10月1日那个地狱般的夜晚,唐慧夫妻深夜回家时,突然发现11岁的女儿乐乐不见了。四处询问、深夜报警,遍山寻找,直到第二天上午,孩子才在舅妈无意路过一家发廊时,忽然发现乐乐,才把孩子带了回来。但孩子忽然像变了一个人样似的,几乎什么话都不想说。到了第三天,唐慧叫女儿出去买个西瓜,一回来又不见了女儿,桌上只留有一张纸条,就说她出去了,她“不出去不行”。当看到这张纸条,她就蒙了,她已预感到孩子绝对是头天晚上遭到什么人的威胁了。这位母亲忽然之间,“感到天真的塌了下来”。

此时,唐慧夫妻在极度的震惊和慌乱之中报了警,但遍寻四周,无人知晓。夫妻俩只得在永州的大街小巷到处张贴寻人启示,却再也杳无音信。直到两个多月过去后的2006年12月20日,唐慧的寻人启示终于起了一点作用。她忽然接到一个陌生人的来电称,在一个名为“柳青缘休闲中心”的娱乐场所,看到有一个形似乐乐的女孩。因为听说这样的地方“背景很深”,她就马上扮成一个捡垃圾的前去远远地打探。她终于看清楚了,认出了孩子的背影。2006年12月30日,唐慧终于在这个娱乐场所找到了失踪近三个月的女儿。直到报警将女儿带到了自己的家中,一直神情木讷的女儿才勉强恢复了常态。随后女儿将她这三个月的经历一句句讲出,这其中的每一句话都像一记记重锤砸向唐慧的心口,让这位母亲肝胆惧裂。

2006年10月1日,乐乐被理发店老板周军辉骗至录像厅包房内强奸,因而一夜未归。10月3日,乐乐在外出买西瓜时,又遇到周,周以“要将丑事告发到学校”为由,要挟乐乐外出做事,胆怯的乐乐于是给母亲匆匆留下字条后离家出走。后来马上被周卖到了“柳青缘休闲中心”。再后来的两个多月中,11岁的乐乐在休闲屋老板和老板娘的逼迫下,接客100余次。同时还被逼迫吸毒。休闲屋老板和老板娘曾用尖刀抵住她的肚子威胁她接客,最多时一天达四五次,疼痛难忍时老板娘就逼她吸毒打针,最惨的一次是她被四个“客人”带到外面轮奸。那四个禽兽一边糟蹋着孩子,还一边打她,其中一个还把生殖器塞到孩子的嘴里。

当唐慧亲耳听到孩子陈述这些的时候,她就感到有好多好多的针扎在自己的心上一样,原来上小学的唐慧还是个始终充满活力,学习成绩也一直优秀的女孩,并且还擅长弹琴、唱歌、绘画。但自此之后,唐慧就变得恍恍惚惚,“女儿经法医鉴定已患上创伤后应激性精神障碍,以及无法治愈的生殖器疱疹,可能永远丧失生育能力”。一个天真纯洁的孩子就这样在光天化日之下被毁了。自此,唐慧就发誓一定要向他们百倍地讨还,一定要给孩子讨回公道,从此,她就踏上了一条荆棘密布与烈火燃烧的复仇之路……

二、公器私用的冰山一角

但唐慧的复仇之路却远比她自己想像的要艰难得多。在追诉罪犯的过程中,她已感受到很多无形而强大的阻力。唐慧多次跑去报案,公安却屡次不予受理。最后唐慧以自杀相要挟才勉强立案,而立案过去19天了,“柳青缘休闲中心”依然灯红酒绿、生意红火。

2007年1月25日,警方在社会舆论压力下,仅刑拘了休闲屋老板娘秦星一人,而在其刑拘期间,竟有警察为其与外界联络、通风报信。唐慧请的律师在阅卷中还发现,看守所向检方提供了一份秦星在看守所中有重大立功表现的证据,据此要求减轻秦星的判决,而在公诉人的起诉书中,也只有被告组织卖淫一项罪名,而没有强迫卖淫。对此,唐慧强烈要求重新起诉,但检方认为没有强迫的事实,并讽刺唐慧说:“你女儿是怎么样的孩子,你自己清楚”。唐慧当时就被气得在那里直哭,她看到检方根本不是在打击犯罪的,而是在维护包庇犯罪分子。

唐慧没有办法,她就倔强地在检察院的大院里,从当天中午一直跪到第二天凌晨两点,那时正是2008年初,冰雪肆虐江南,唐慧就这样在大雪中长跪了十多个小时。在亲朋眼中,唐慧始终是个性格文静、内向、柔弱的母亲,在抗诉与上访时,她也总是用在对方的办公场合静坐、下跪的和平方式表达诉求,即便如此理性的常年上访,也被掌握公器的人视为“闹访户”。

2008年她在去北京上访的时候,被当地派来的七八个人追打。夫妻俩在2009年的“国庆节”到北京上访时,夜里一点时突然被十来个保安强行拖出去殴打,当时她就呕吐了,吐出来的都是鲜血。他们把唐慧夫妻塞进车子里,直接带回湖南永州。

2008年,唐慧的申诉终于惊动了高层,轰动永州的强迫幼女卖淫案,终于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经审理判处周军辉和秦星死刑,休闲屋老板和四名轮奸犯分别被判处无期徒刑和有期徒刑16、15年。唐慧认为量刑过轻,她提出再次上诉。她说:“我希望他们每一个人都付出生命的代价,我真的恨不得我自己去把他们一个一个地杀掉,这七个人有四个轮奸的,包括这个开始残害我孩子,拐惑我孩子去的那个老板、老板娘,还有好多公安干警的,我觉得这些公安干警不包庇这些人的话,也许这些坏人就不会这么猖狂” 唐慧不屈不饶地说,“我的信念就是,我不想以后的路,我就不给自己留退路,就算他真的报复我,那就让他报复吧,人反正早晚都是死。”

这六年间,唐慧已经数不清自己有多少次被盯梢、被抓,被打、被威胁恐吓了,但这个瘦小柔弱的母亲却就此越挫越勇。2010年6月9日,因为“私下接受采访”,唐慧竟然被永州零陵公安分局以“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罪”拘留了37天。

2012年8月2日,唐慧又被永州市劳教所以“严重扰乱社会秩序,造成极坏影响”为由,决定将唐慧劳教一年半。当夜,唐慧的律师将这一消息发至微博,公布于众,马上激起了轩然大波。社会反响极为剧烈。8月10日清早,永州当局在舆论的强大压力下,不得不把唐慧释放。唐慧获释的消息让愤怒的网民百感交集。

三、衙门通吃“黑白两道”

正是因为湖南省永州市公安局与当地披着声色场所外衣的黑社会沆瀣一气、一手遮天,才让唐慧和至今没有曝光的一幕幕丑陋而邪恶的活生生惨剧在中国各地不断上演。在永州这种黑得伸手不见五指的地方,公安局和检察院,就无异于黑帮。如果不是唐慧百折不饶的坚毅和勇气,如果没有亲友的营救和外部舆论的强大压力,唐慧被劳教一案将注定被压在深深的黑幕里不见天日。

此案的根本在于当地政府官员和那些狼狈为奸的警察官官相护,恶霸横行。人们通常知道,一个社会如果司法腐败了,那么这个社会就可以认为没治了。湖南永州这种无以复加的罪恶,肆无忌惮地作恶,历朝历代也无出其右。即便是所谓“万恶的旧社会”也不至如此官商勾结,鱼肉百姓。从永州大批涉案官员和十多个警察至今没有受到任何处理,至今依然逍遥法外,就说明当地依然是黑幕重重。

在这片神奇的土地上,善良的人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了,这真是中华大地五千年未有之大观!这哪里是人间,简直就是地狱!

湖南的永州,有人或许会以宽宥的语气解释那里民风刁悍,野蛮成群,但同时我们也不能否认,那里公安局和警察设施一应俱全,这些以国家名义设立的“神圣”机构完整无缺。但是,那里所发生的一切,让我们只能哀叹旧社会如果复活,也不至于如此法律不彰,匪徒横行。

那些爱国的愤青可能会如此反驳我:你说的唐慧案,在美国那样的社会同样也有,警察同样也有坏的。是的,但在美国,不会像永州这样从高挂国徽的政府机构到执法的法官,直到身着制服的警察都像永州这样密切配合,无法无天。而且,美国各州不会像今日中国这样,各地的警察在老百姓眼中都同时出现“警匪一家亲”的末世奇观。更不会像中国的永州这样,警察和犯罪集团已经结成了一个连成一体、黑成一片的利益集团。你告我,我就把你当成“闹防户”,你再告,我就劳教你!这还算是所谓“社会主义新社会”吗?活着已如此艰难:吃地沟油,买不起房,弃婴吃不起饭,孩子上不起学,暴力强拆民居……无怪乎有的网友发出感慨,“要是活在’万恶的旧社会’就好了!”

过去的六年,唐慧生活在两个世界,在永州她不断地申诉、不停地上访,她就像一个遍体鳞伤的战士一样“决不退却”。这个可敬可叹的母亲实在很伟大!网民这样赞叹:“你是当下中国最伟大的女性。你的复仇意志闪现着令人振奋的崇高光芒。你的这种精神是民族精神的光辉。你是这片污浊的土地中残存的火种。你的这种精神足以带动整个中国文明和人类文明的进步。”

这个在网上被称为“一个英雄的母亲”的湖南女子,用自己不惜赴死的勇毅行动在告诉自己蒙难的女儿:妈妈一定会保护你,妈妈是最勇敢的,从来不会被困难打败。

这个至今并未完结的故事仿佛在昭告世人,如果我们麻木地看待这件事时,这个母亲的今天,就是我们这个民族的明天。如果我们不深刻反思这件事情如何发生,未来如何避免,那么,今后将会有越来越多类似的事情在这块昏噩的土地上重演。为此,我们有理由感谢这位英雄母亲,正是她的不屈抗争,为我们在黑暗中点亮了一线可贵的光明,让我们还不至于对此浊世绝望至死!唐慧,这位英雄母亲,如果今天的中国人都能像这个女人这样,中国就必有希望了。

文章来源:《民主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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