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黄意涵台北27日电)法务部今天发布新闻稿指出,受刑人生病时,由轻到重有4种处理方式,以政治理由保外医治,违反法律规定。
法务部表示,受刑人生病时,依照病情程度轻到重,有4种处理方式,分别是在监就医、戒护外医、移送病监治疗、保外医治。保外医治不能浮滥,否则无异变成“变相假释”,假治疗之名而真释放。
法务部另指出,外界不应擅自批判卫生署桃园医院及林口长庚纪念医院的医疗水准,目前仍以单一医院内进行团队联合诊治,对前总统陈水扁的健康照护最为有效,且保外医治与戒护外医不同,目前陈水扁的健康状况尚未达保外医治程度。
法务部呼吁,陈水扁能否保外医治应遵守法律规定并尊重医疗专业及相关诊断证据,外界不应让此议题无限上纲;法务部秉持保障人权理念,会顾及人权及人道,但不能带头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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