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3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23日电)经济部长施颜祥今天表示,法令规定经济部对大型生产性投资计划进行能源使用审查,经济部将以务实且尽量简化为原则,并协助企业界克服所有投资障碍。
经济部下午举行业务会报,施颜祥会前受访时,做以上表示。
经济部22日宣布,明年起大型投资案都需依“能源开发及使用评估准则”送审,未来契约容量年约 2亿度的大型投资生产计划,都须先经能源局依“能源开发及使用评估准则”事先审查,如超过区域供给总量上限,原则上将不同意开发。
施颜祥今天受访时特别澄清,今天部分媒体报导内容有很大的误解,并强调能源管理法早已于民国98年通过,经济部需对大型生产性投资计划进行能源使用审查。
他说,法令中要求经济部对审查工作应订定“能源开发及使用评估准则”,企业在进行大型生产性投资时,需提出相关能源使用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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