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民党团:能源税应由政院主导

【新唐人2012年8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17日电)亲民党立院党团今天说,能源税涉及能源、环保、产业政策,应由行政院主导,立法方向应外部成本内部化,并建立碳交易机制。

政院财经系列会议明天将讨论能源政策,亲民党团上午召开记者会,党团总召集人李桐豪表示,能源税牵涉广泛,不应该单由财政部决定,应该由行政院主导,否则可能重蹈证券交易所得税修法的覆辙。

李桐豪指出,能源税是先进国家遏阻全球温室效应、提高能源效率的指标政策,台湾现行税制油气类货品课货物税,但税率按碳含量课税,而同具排碳量的煤、天然气等产品却免税,这样的税制设计反而“耗能增碳”。

他表示,亲民党版的能源税主张依照现行税率和单位能源含碳量来订定税率,分5阶段逐步调整能源税,第1阶段每公升汽柴油加征约新台币0.5元,其后逐步依含碳量将外部成本内部化,促进节能减碳;课征能源税后,税收将从现在的1831亿元增加为3521亿元。

李桐豪说,开征能源税涉及相关法源与税制结构,总计须修改及增订9项法令,包括货物税、公路法、使用牌照税法、所得税法、石油管理法、再生能源发展条例、能源管理法、市区道路条例、温室气体减量法。

他指出,政府应同时建立能源税与碳交易机制,让能源密度高的产业,可适用于碳交易机制,免征能源税;他也说,财政部目前仅提出整并货物税、增加碳税,其他税法都不处理,完全看不出改革诚意,根本是便宜行事又缺乏配套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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