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官员解释暂缓递解法案细节

【新唐人2012年8月17日讯】对于昨天刚刚开始生效的暂缓递解法案,美国移民局官员今天(8月16日)在纽约皇后区举行了一场说明会,并回答了现场民众的提问。请看详细报导。

8月16日美国公民和移民服务局在纽约巴鲁克学院(Baruch College)举行了一场说明会,介绍暂缓递解法案的详细情况。暂缓递解法案是一项保护非法移民两年之内不被递解出境的新的措施。

移民局官员及他们邀请来的移民律师向听众提出很多建议和提示,并作出了警告。其中一个不断重复的话题是,一些不良人士伪装律师欺诈非法的移民学生。

纽约政府律师人权办事处主任克拉克(Kristen Clarke)提醒民众,申请表要填写准确:
“在申请表签字以前,申请人必须理解和同意申请表上所有信息属实。如果申请表上文字不是申请人的母语,申请人因此不理解申请表而造成所签表格不真实或不准确,移民局会认为此申请虚假,而且后果严重。“

美国移民局纽约区主任安卓娅.关兰蒂洛(Andrea J. Quarantillo)强调,虽然暂缓递解会帮助许多人,但也可能会对那些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带来风险,尤其是有犯罪记录的申请人:"申请暂缓递解有可能使一些申请人处于被执法的危险。我的建议是,如果你不符合条件就不要申请。”

那么哪些人符合暂缓递解的条件呢?美国移民局纽约区主任安卓娅.关兰蒂洛(Andrea J. Quarantillo)介绍了7条需要考虑的标准。包括:必须在16岁生日之前来到美国﹔最近五年必须在美国连续居住﹔今年6月15日这项措施公布之时,必须在31岁以下﹔今年6月15日之前身份已经非法﹔现在是在校学生,或者已经高中毕业,或从美国军队或海岸警卫队退役﹔ 不能有犯重罪、三项以上轻罪记录或对美国安全有威胁﹔最后,申请人今年6月15日和递交申请时本人要在美国。

新唐人记者谢安澜在纽约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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