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购手续费高 消保处要了解

【新唐人2012年8月15日讯】(中央社记者何孟奎台北15日电)亲民党立法院党团今天表示,网路订票手续费太高,并不合理;行政院消保处说,会找业者了解网路成本情况,并给予行政指导。

亲民党团上午举行记者会指出,越来越多人使用网路订票来进行各种消费,比如看电影、搭高铁、听音乐会等,但网路便捷需要付出交易手续费的“代价”却从新台币8元到无上限,是消费大黑洞。

党团总召集人李桐豪说,以网路订购电影票为例,除了国宾影城规定会员使用网路订票不需手续费之外,其他戏院业者都在民众网路订票时,索取每张20元的手续费;此外高铁、台铁、两厅院等网路订票系统,也都以张为单位收取8元到10元不等的手续费。

李桐豪表示,根据亲民党团调查,演唱会等艺文表演网路订票手续费费用比率在3.8%到0.17%之间,但电影院网路订票手续费费用比率则高达7.7%到5.3%之间,而且若消费者因故无法欣赏退票,手续费也不退还,相当不合理。

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副处长吴政学在记者会中回应指出,网路订票收取手续费必须符合透明性、竞争性与合理性的原则,对于亲民党团反映的问题,消保处会找相关业者来谈,了解业者付出的成本情况后,给予行政指导。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员会科长邱淑芬则说,公平会认同网路订票手续费应该合理化,电影业者可能针对会员与非会员有不同的手续费收费情况,这部分不涉及公平交易法;但若电影业者联合订定手续费标准,就可能违反公平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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