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轮功案 旧金山法院对施暴者发禁制令

【新唐人2012年8月3日讯】经过三小时的听证,旧金山加州高等法院8月1日对袭击法轮功学员的钱景俊(译音)下达了禁止令。据悉在法庭播放的录影,证实了今年6月被告的确对当地法轮功学员进行了人身攻击和骚扰。来看本台发自旧金山的报导。

周三,旧金山加州法院开庭审理了6月发生在唐人街的法轮功学员被打案件。

这次开庭是针对受害人提出的禁制令申请做出判决。经过三个多小时的举证和问答,法官唐纳德•苏利文(Donald Sullivian)最后向被告方,也就是Jingjun Chin 发出为期6个月的禁制令。

受害人大方:“Chin Jingjun是六个月之内不可靠近我们,我们的工作单位,还有我们生活的范围内他不可以靠近我们。”

根据禁制令,Jingjun Chin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和受害的法轮功学员保持5英尺的距离,不得以书信、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骚扰受害人,同时不得持有或购买枪支、武器等。

对于判决结果,受害人表示:

受害人大方:“但是我觉得六个月时间太短,实际应该更长一些时间,而且就是说限定的范围应该更广泛一点。”

受害人Helena:“我觉得仅仅是我们的法律诉讼之路的第一步,一个良好的开端。”

根据加州法律,民事案件受害人在法庭判决之前,可以申请临时禁制令,经法庭判决生效。禁制令期限从几个月到三年不等,最长的有终身禁制令。禁制令是对受害人人身安全的附加保护,不影响案件正常审理和判决。

新唐人记者易闻、韩毅旧金山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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