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8月2日讯】(新唐人记者马宁综合报导)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潘潇因为受贿被判12年。日前,他的岳母也开始受审。据报导,潘潇有3段婚姻,一任是“校花”,二、三任均是“美在花城”的佳丽。现任妻子比潘潇小24岁,他为了留住现任妻子而开始受贿,且其娇妻和岳母住豪宅穿名牌、出游非头等舱不坐,极尽奢华。
为了留住现任妻子而开始受贿
《广州日报》报导, 广州市花都区原区委书记、区人大主任潘潇因犯受贿罪已于去年12月被广州市中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2年。31日,他的岳母王梅举也因涉嫌受贿罪在天河区法院受审。根据庭审,潘潇的岳父金伟新已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此案将择日宣判。
公诉人还出示了另一份广州市检察院的情况说明,该文件显示,2011年6月初,广州市检察院在办理金伟新涉嫌受贿案件过程当中,金伟新主动供述,他与妻子王梅举收受广东大昌行喜龙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某贿赂,之后,广州市检察院多次向王梅举取证调查,王梅举多次供述收受50余万元。广州市检察院经过调查于2011年7月19日提起公诉。
报导引述潘潇剖析自己蜕变的过程说:“为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客观地说,我最后的这段婚姻是我变化的开始。”
潘潇至今经历了三段婚姻,三任妻子一个比一个年轻,一个比一个有分量。第一任妻子是一名“校花”,第二、第三任更是出自“美在花城”的选美小姐,貌美如花。现任妻子比潘潇小24岁。
在第三段婚姻中,为赢得娇妻的欢心,潘潇对其百依百顺,放任年轻的妻子和岳母入住珠江新城豪宅、身穿国际名牌、出入豪车代步、出游非头等舱不坐。
为了满足家人过豪华生活的经济开销,潘潇开始利用手中权力和职务影响力为家庭谋私利。通过“流金山庄”,潘潇开始了单独或伙同亲属大肆收受他人以“帮助”流金山庄建房、装修、购置物品等方式贿送的巨额财物。
山庄建成后,潘潇安排岳父负责山庄日常经营和管理,岳母负责财务管理,自己幕后指挥、策划、联系“投资”商及客户,并要找他办事的人直接找其岳父。
潘潇以“流金山庄”为载体,通过推出“会员”“永久会员”“转让股份”等系列敛财计划,开始了他的大贪特贪历程。
受贿仅50万?网友质疑
不过,对于王梅举自己供述声称的收受50余万元,大多数网友表示质疑。
广东广州:五十万能住珠江新城?作为花都人,坊间传言是两个亿,包了五个空姐,惹了一身性病,每个空姐一台宝马一栋别墅,花都是油水很多的地方,欢迎来贪啊官们
江苏苏州:区委书记贪50万清官呵!我们村书记也不止贪这仙一点,如果属实不能判刑应该重奖。
新浪广东广州:这几年每个地方都抓了很多官不过就是没判死刑而已做不了多久就出来……
广东广州:打死也不相信才50万,应该更节俭才5元,别人偷个手机被判10年,这要不判个死刑简直对不起中国人民,刑法应该改一下,超过五十万直接枪毙,鼓励贪污受贿,看谁还敢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