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议员吁为中海油收购案设限

【新唐人2012年7月31日讯】(中央社华盛顿30日路透电)美国民主党联邦众议员马基今天说,政府不应同意“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收购加拿大石油商尼克森公司的美国资产,除非合并后公司同意缴纳所有离岸石油权利金,或愿意分割资产。

马基(Edward Markey)上书财政部长盖特纳(Timothy Geithner)表示,尼克森(Nexen)尚未支付截至2012年5月,在美国墨西哥湾开采3200万桶石油、3400万立方英尺的天然气权利金。

众议院自然资源委员会(Natural Resources Committee)主席马基表示,尼克森拥有至少2份依照“深海权利金减免法案”(Deep Water Royalty Relief Act)发给的租约。马基长久以来批评利用法案漏洞赚钱的公司。

马基在信中表示:“将珍贵的美国资源免费送给跨国企业是浪费,但珍贵资源送给外国政府则更糟,此举恐直接损害美国经济与国安。”

马基是第2位要求盖特纳为中海油收购尼克森案订下条件的美国议员,尼克森资产约有10%在美国墨西哥湾。

美国有1个小组专责为国安审查投资美国资产的外资,且有权阻拦交易或以资产分割等方式修正,盖特纳是小组负责人。

民主党联邦参议员舒默(Charles Schumer)27日告诉盖特纳,美国应藉这次中海油收购计划, 要求中国大陆改变外国投资政策。(译者:中央社徐嘉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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