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勇矿渣疑虑 环署:处分多次

【新唐人2012年7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陈至中台北26日电)行政院环境保护署今天表示,高雄地勇公司长期将矿渣堆置在农地上,已先后处分多次,并将重新检讨国内废弃物管理机制。

地勇在大寮地区6处农地堆置矿渣,紧邻香蕉园、稻田,环保团体质疑内含有毒物质,对环境和人体健康恐有不良影响,认为环保单位开出的罚单,和业者获得的利益相比根本不算什么,希望拿出更严格的作法。

环保署监资处晚间以新闻稿回应表示,相关机关已多次到地勇公司稽查,并依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废弃物清理法”等处分16次,至于是否违反土地使用规定,则有待厘清。

环保署表示,地勇公司堆置的矿渣,如果如业者所说是中钢公司的脱硫渣或炼钢炉碴,资源利用在国际行之有年,由经济部管理。以往炉碴堆置的戴奥辛污染问题,主要是混入了电弧炉炼钢业的有害集尘灰,环保署已订有严谨的管理规范。

环保署说,被专业主管机关认定为“产品”,理论上就不属于废弃物,但两者认定常有困扰。环保署正努力研拟将“废弃物清理法”与“资源回收再利用法”二法合一,成为“资源循环利用法”,以利于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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