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24日讯】马列主义主要是马克思主义,它的基本构成是三部分1 科学社会主义2 政治经济学 3 哲学。其核心是第一部分。而这部分的基本含义是杀人。即“全世界无产者联合起来,推翻资产阶级及其一切国家政权;实行无产阶级专政”,老百姓称之为“穷人打富人”。巴黎公社暴乱、俄国十月革命等等无一不是杀人理论指导下的杀人实践。俄国夺取政权后,大规模的消灭富人;中共27年暴动后也曾指令杀掉富人;红色高棉执政后大规模杀人。等等,等等。
“穷人打富人”是极端邪恶的。谁都知道,衡量好坏人的标准是道德(大法传出以前),而不是穷富。难道富人都是坏人、穷人都是好人吗?问问马列主义者,穷人中没有坏人吗?富人中没有好人吗?为什么要杀掉富人?恶党邪教整天嚷嚷别人“反人类、反社会、反……”,一贯贼喊捉贼,其实他们自己才是名副其实的反人类、反社会、反天理、反传统。
“科学社会主义”是马克思确认了别人的“阶级、阶级斗争”的学说后提出来的。但阶级是否存在并没有定论,马克思自己也没有论定。因而马克思不得不修补、自嘲“阶级的存在仅仅同历史的一定阶段相联系(历史的特定环境、特定条件,即通常不存在阶级)”。马克思的自相矛盾、自我否定(远不止此),其徒子徒孙们为了可耻的权力欲,竟视而不见,至今仍在自欺欺人。
既然阶级是依一定的历史阶段(条件)而存在,它就一定不是永恒的、绝对的。阶级既然不确定,其斗争何以谈得上?飘忽不定的东西怎能作为基础?其理论如此麻忽、不严肃,其实践怎能正确?难怪其首次实践的参入者自称巴黎“流氓无产者”。流氓理论、流氓人,其实践行为自然是流氓行为。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既然从理论上、常识上、天理上都站不住脚,那么以其为基础建立起来的政治经济学自然也是不会正确的。而第三部分哲学是由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两部分构成。其历史辩证法是以第一部分为基础的,主要是以“阶级、阶级斗争”为基础。毫无疑问不正确。但其唯物辩证法(在常人中)是可取的,是“讲了一个博大精深的理”。注意,唯物论不是马克思的首创,古已有之,他不过是承接、确认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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