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解! NTP撤告苹果宏达电

【新唐人2012年7月24日讯】(中央社台北24日电)苹果、微软与宏达电等业者与专利授权公司NTP 就侵权指控达成和解。NTP 6年前曾告黑莓机制造商RIM侵权并获6.125亿美元和解金。

维吉尼亚州里契蒙(Richmond)的联邦法院文件虽未披露和解金额,但寻求撤销NTP于2007年开始提起的诸多告诉。

此一和解协议范围广泛,涵盖绝大多数的无线电话产业,其中包括电信业者譬如AT&T与威瑞森无线公司(Verizon Wireless),手机制造商例如乐金电子(LG Electronics),以及电邮服务供应商雅虎(Yahoo!)等。

这起侵权诉讼的争论焦点是无线电邮相关技术,是由NTP创办人康帕纳(Thomas Campana)所开发。

NTP与行动研究公司(Research in Motion US-RIMM)敲定和解前,曾经缠诉超过4年时间,之后NTP就把矛头指向电话产业其他公司。这些诉讼有所担搁,主因美国专利商票局(USPTO)重新检视这些相关专利。

NTP的委任律师艾普斯坦(Ron Epstein)接受彭博电视访问指出:“当事各方虽属电话产业不同层级,但或多或少均采用NTP创办人康帕纳开发创新的无线电邮技术。其中有部分业者提供无线服务,其他则提供电邮服务与手机服务,但他们均来自相同的专利技术。”

NTP向惠普 (Hewlett-Packard)子公司Palm、史普陵特(Sprint Nextel)与宏达电提起的告诉也获得撤告。

NTP成立于1992年,由工程师暨发明家康帕纳与律师史陶特(Donald Stout)共同创办。康帕纳因不敌癌症病魔已于2004年6月撒手人寰。

NTP这类专利授权公司本身并不生产、销售产品,主要利润来源是向涉嫌侵害专利权的厂商索取权利金。

苹果 (Apple)、微软 (Microsoft)与威瑞森无线的发言人均表示,公司无意置评。

宏达电透过电邮声明指出,该公司“乐见这起诉讼能够理性的获得解决,且毋需进一步诉诸法律”。(译者:中央社赵蔚兰)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