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8日电)行政院长陈(冲)今天指示内政部等相关单位,针对跨境婚姻儿童监护权纷争,依个别案例的特殊性,朝纳入民事及亲子事项等两岸及台越司法互助机制逐步推动,使问题获适当解决。
陈(冲)下午主持行政院人权保障推动小组会议,听取内政部“跨境婚姻中儿童权之保护”专案报告后,作以上表示。
陈(冲)要求内政部针对未与台湾建置司法互助机制的国家,发生跨国(境)儿童监护权争端,以及儿童遭父或母非法移置国外,能否在出境时认定并掌握,研议明确的原则及作法后提出报告。
内政部报告指出,政府未来将从事前预防及事后处理两方面处理跨国(境)儿童监护权的纷争。
事前预防方面,内政部说,将透过法院裁定限制争端当事人出境,如儿童已被带出国(境)外,将循外交途径或双边协议(司法互助)机制处理,以解决纷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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