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7日讯】 (美国之音电)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决定采取法律行动,状告北京西城区公检法系统以及涉案的饭店人员50多人,指控他们不同程度参与了对她的迫害。有关律师认为,任何人,无论地位如何,都不能逃避法律对个人违法行为的追究。
*倪玉兰1家告54人*
北京维权人士倪玉兰及其代表律师正在发起新的法律行动。倪玉兰控告北京市西城区公检法以及西城区御鑫宫饭店总计54人的诉状已在网上发表,对上述人员的共同起诉罪名是:“徇私枉法”和“非法拘禁”。
倪玉兰指控上述54人2010至2011年期间,在西城区御鑫宫饭店入住期间联手对她和家人进行迫害。当局和饭店对倪玉兰的指控则是:未办理饭店入住手续,任意侵占饭店房间。报道说,倪玉兰当时以这所饭店为基地,进行了大量维权活动,与饭店发生费用和换房被拒等纠纷。
倪玉兰曾在北京语言学院中国政法大学就读,获法学学士后任法律顾问和律师。2002年在房屋强拆现场被北京警方人员殴打,双腿无法正常行走,自那时起不断陈情维权,期间又不断遭到新的迫害。2011年2月美国驻华大使洪博培曾看望过她,同年获荷兰人权捍卫者郁金香奖。2012年4月,她被以“寻衅滋事”和“诈骗”罪判刑2年8个月,现拘北京西城。中国指责美国等国在倪玉兰案件上干涉中国内政。
*律师:控告是公民权利*
倪玉兰目前是一人控告54人,这种控告能否成功?她的代表律师,北京振邦律师事务所王全章律师对美国之音说:“就控告而言,法律上这是公民的基本权利,也是律师为当事人提供的法律服务内容之一。律师有义务为她辩护,同时在她权利遭到侵犯时为她控告。这是法律技术层面的情况,至于实际效果会怎样,目前我们也暂时很难看得出来”。
倪玉兰的诉状历数了上述54人的一系列侵犯人权行为,其中谈到,北京西城厂桥派出所多名警员和御鑫宫饭店服务员多人,非法将倪玉兰羁押在饭店房间。饭店经理罗建哲,饭店法人代表崔志芳,服务员赵立云,高东东虽不是公检法人员,但实际参与了对倪玉兰的羁押行动,因此负有相关法律责任。
*被告:不害怕成被告*
美国之音找到御鑫宫饭店值班经理,了解上述人员对倪玉兰最新提告的反应。结果被告知,倪玉兰指控的总经理罗建哲等人已离开饭店,而涉案普通服务员也已辞职离店。尽管原因同饭店行业流动性很大有关,但是其中有人还是惧怕倪玉兰案的司法追究。这位经理说:“罗建哲已经不在这里干了,他离开这里出于好多原因。(记者:普通服务员跟倪玉兰案有什么关系?)没有关系啊!我本人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厂桥派出所不接受就倪玉兰案的任何查询。
*意在提高公民法律意识*
倪玉兰启动这种法律诉讼程式能有什么结果?王全章律师说,更主要的可能是对社会,尤其是在国家公检法系统中供职的公务员进行一次法律教育。他说:“会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有一种制约作用。其他案件上也出现过这种情况,当事人可能没有意识到,他们在不知不觉中已经犯罪。律师代表当事人提出时,对方往往会有所觉察。不过,在目前条件下是否能够达到惩罚倪玉兰维权案件的有关人员的目的,是否能够启动国家的监控程式,追查这些人的犯法行为,并且予以惩罚,我看来看难度非常大。”
倪玉兰的代表律师还表示,倪玉兰状告公检法等单位共计54人的司法实践,为维权民众提供了又一启示,这就是,在被动为自身冤情申辩的同时可以主动出击,状告侵害自身权利的任何人和单位,维权律师有义务站在他们一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