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6日讯】(中央社记者蔡沛琪台北16日电)韩姓女教授长期遭丈夫辱骂、拳脚相向,目睹家暴的5岁女儿吓得常做恶梦,韩女为此携女赴美定居,但却被依略诱罪起诉。台北地方法院审酌法律和人性母爱观点,判决韩女无罪。
法院今天公布判决指出,韩女曾任教于国内某大学,她和方姓男子婚后育有一女,但两人长期感情不睦,方男不是以三字经辱骂,就是出拳殴伤妻子,还抓韩女头部撞地,曾当众动手遭路人劝阻,还呛声“我打老婆干你屁事”。
韩女多次到医院验伤并报案,目睹家暴的女儿变得退缩、睡不好常做恶梦,有时还闹脾气打保母,还说是“跟爸爸学的”。为了远离家暴威胁,韩女在民国96年带着5岁女儿离台赴美长住。
方男随后以“不正方法”让女儿脱离父亲的监护,控告韩女,检方也依略诱罪将韩女起诉。法院庭讯时,韩女主张,女儿目睹家暴而身心受创,为了让孩子健全成长才赴美,且她事后以信件和视讯与丈夫连络,没有隐匿行踪或排除对方行使亲权。
合议庭认定,韩女为了远离家暴而携女赴美,事后曾与丈夫联系,没有略诱罪的犯意;也没有用胁迫、诈术等不正手段,逼迫女儿赴美,判决韩女无罪,全案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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