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东盟 签署友好合作条约

【新唐人2012年7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曹宇帆布鲁塞尔12日专电)正在东南亚访问的欧洲联盟外交和安全政策高级代表艾希顿,今天与东南亚国协共同签署友好合作条约。她期盼未来能共同合作,以和平方式解决亚太地区争议。

1976年,东南亚国家协会创始国发起并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Treaty of Amity and Cooperation in Southeast Asia),为东盟的成立奠定基础,1987年,东盟修改条约欢迎非东南亚地区的国家也能参与。

美国在2009年与东盟签署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而欧盟于2006年12月与东盟洽商缔约,却受限于原条约内容并未规范区域国际组织可与东盟缔约而延宕至今。

中国大陆、韩国、朝鲜、日本、蒙古、印度、俄罗斯、新西兰、巴西等,都已与东盟签署友好合作条约。

根据欧盟发布的新闻稿,艾希顿(Catherin Ashton)在缔约后表示,欧盟与东盟缔约,象征彼此承诺以和平方式解决争议,借着缔约更足以证明,欧盟与东盟将以共同合作的方式,解决亚太地区所关切的政治争议。

东南亚近年来经济快速发展,加上南海主权争议受国际瞩目,欧盟越来越重视东南亚区域的发展。

德国总理默克尔(Angela Merkel)曾多次呼吁欧盟,东南亚经济快速发展,必须和东南亚国家尽快签署自由贸易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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