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12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12日电)台电公司董事长黄重球今天表示,身为台汽电大股东,未来将落实检讨台汽电公司的经营绩效及员工薪津、绩效奖金制度,以符合台电利益。
黄重球指出,台湾汽电共生公司本业为汽电共生业务,现在却没有实际经营核心事业;台电持有台汽电股权近28%,身为台汽电大股东,未来将落实检讨台汽电公司的经营绩效及员工薪津、奖金制度,以符合台电利益。
另外,虽然经济部已设限国营事业转投资公司的公股代表人薪资最高不得超过任职母公司时所领薪资的1.2倍,黄重球表示,顾及外界观感,未来台电公司员工不得转任台汽电转投资的国光、森霸、星能、星元等4家民营电厂(IPP)董事长。
目前台汽电转投资的4家民营电厂董事长大多是台电员工转任,由台汽电提报台电转呈经济部、行政院同意后任命。
黄重球指出,台电在民国92年同意民营电厂(IPP)业者反映燃料成本时,业者同意协商调整浮动利润费率,之后却一直不肯跟台电谈,外国股东东京电力、关西电力都应该要了解这些业者“没有诚信”。
台电公司与国光、森霸、星能、星元等4家民营电厂(IPP)协商修改购电费率合约,虽然经济部能源局已介入调处,但迟迟未获共识,陷入僵局。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2/07/12/a730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