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7月9日讯】人们历来把下跪当成最庄重的礼节,也只有对天地神明或者在长辈面前才可能下跪。而一些不肖小人却在利用下跪的这种形式对善良的百姓进行侮辱。当然作 为一个正常人来说,是绝对不会对自己信仰的神佛或长辈以外的人下跪的,哪怕他再有权势,这也就是人们常说的“男儿膝下有黄金”的意思,哪能对一些宵小之徒 下跪呢?
笔者有一次和几个朋友聊天,说起认识的一个包工头破产的事情来。其中提到这样一个情节:包工头曾欠下两个老人的钱,加在一起也就是一两千块钱吧。有 一回,包工头被两个老人堵在了家里要钱。包工头实在没有办法,就跪下了,说:我给您俩跪下了,这您也看到了,我现在是两手空空,真的没有钱。您就当您孩子 给您耍赖吧。您要是不解气,那您就打吧。一位老人仍喋喋不休地骂着说:我没有你这样的儿子,我也养不出你这样的儿子来。
说到这儿,就有一个朋友说:这个包工头是可气,也可恨。可是我最看不起的是这俩老头。他们怎么能把人逼成那样,堂堂七尺男儿跪在面前,还不甘休,还不停地骂,他俩算啥?杀人也不过头点地,太不像话了。
他的话一落,本来正在议论这个包工头的不是的话题就转了,大家都又说起这两位老人的苛刻来:是啊,再怎么也不能把人逼成那样啊。
这个小例子很形象地说明民间对下跪的看法。可是在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中,中共歹徒却在频频地使用下跪的方式侮辱着他们及他们的亲人。
明慧网二零一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的文章《衡水的历史见证》记载了这样的一个案例。中共迫害法轮功不久,在景县王谦寺乡政府电工住的屋子里,法轮功学员 刘金强、王静夫妇被强行罚跪,这残酷的一幕被他们五岁的儿子看到后,吓得大哭。这是多么残忍的事情啊,父母被强行罚跪,而且是当着他们孩子的面。无论对父 母还是对孩子,这种屈辱恐怕永远不得清除。
在这一篇文章中,还有这样的一个事例。二零零四年一月三日早晨六点多,以衡水市桃城区公安分局恶警王会民、翟启明为首的一伙人在法轮功学员陈玉家无 人的情况下,撬开她家的防盗门,闯入家中,非法搜查未果后,又闯入陈玉的妹妹家。当时陈玉在妹妹家帮着照料父母。恶徒们把陈玉的大法书籍、价值八千元的电 脑、印表机非法抄走。陈玉阻止恶警的违法行为,王会民、翟启明二人就扭住陈玉的胳膊。陈玉的母亲身体虚弱,心脏不好,对他们说:你们放下她,她没错,凭什么这么对待她?王会民、翟启明下令将陈玉绑架,甚至不让她穿好鞋袜、外衣,把她头朝下往楼下拖。陈玉年迈的父亲说:我给你们跪下了,别带她走,你们这是干什么?!
对子女了解最深的就是父母了,面对只为做好人的女儿要被强行带走,老父亲被逼得下跪。这只是老人的屈辱吗?这不是这些中共歹徒以及邪恶的中共造成的吗?这些中共恶徒才是最无耻的。
中共逼迫老人下跪的事例在各地都有。恶徒们采用最多的下跪方式是挟制老人向被非法关押着的子女下跪。为什么要这样做呢?中共恶徒是想用这种羞辱老人同时也羞辱法轮功修炼者的方式来逼迫他们放弃修炼。
六月二十一日有这样一篇报导,《历经十年炼狱 内蒙王霞被虐杀》,读来让人非常伤感。其中有这样的一个情节,恶人想用“亲情”让王霞妥协,诱劝王霞的父亲让王霞放弃信仰。大约在二零零二年底,王霞的父亲从巴盟赶到呼市,看到变形脱相的王霞,用浓重的西部方言说:“娃,我在家里给你好好照看你的孩子,你听话活着出去……”无奈的父亲跪在地上,在水泥地上 “咚咚”的磕头,瞬间鲜血顺着面颊流下。
看到这些谁不唏嘘感叹!只为做好人的女儿却被绑架进了监狱。看着随时都有生命危险的女儿,叫老人做什么样的事老人不做呢?可是世人冷静地想一想也就 明白了,诱使老人这样做的却正是那些迫害他们的儿女的中共歹徒。用亲情对坚定信仰的人进行这样的折磨,中共歹徒们的伎俩何止是无耻?又何止是荒唐?真是卑 鄙邪恶到了极点!
其实这方面的例子还有很多,许多被非法绑架的法轮功学员大都遇到过。笔者也只是针对这几天内的两篇文章进行了一下论述。中共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是方方面面的,那都是难以尽书的,逼人下跪这也只是迫害中的极小的一个方面而已。不过从中我们看出了中共对中国人人伦道德的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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