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测事业废水 环署推自动系统

【新唐人2012年7月4日讯】(中央社记者张光薏、魏纭铃台北4日电)环保署今天表示,将针对114家工业污水下水道与大型事业,规范设置废水自动监控系统,预计民国102年完成;未来若违反相关规定,可依水污法开罚最高新台币60万元。

行政院环境保护署说,目前事业废水排放量,以人工采样方式,每半年1次事后申报;水质保护处副处长沈一夫说明,现行方式缺乏即时与长期的数据,为有效监控废水排放量,环保署计划设置“废水自动连续监测即时监控污染排放系统”。

沈一夫说,规范监测对象包含:污水排放量每天达1万立方公尺以上与涉及环评的工业区专用污水下水道系统、其余工业区专业污水下水道系统、污水排放量每天达1.5万立方公尺以上事业与发电厂共114家,约可掌握全国事业废水50%的污染量。

沈一夫指出,全台67处工业区已有48处完成上述系统设置发包,如安平、幼狮、竹科等工业区,从公告起1年内完成设置连线;此外,大型事业及发电厂如中钢、台化、友达光电等,预计民国102年底前完成设置连线。

“系统每5分钟即时监测pH值、温度、导电度等数据,氨氮和化学需氧量(COD)则每1小时传送1个数据。”沈一夫说,设置“废水自动连续监测即时监控污染排放系统”,可即时并长期监控废水排放情形,补足目前数据无法反映现况的缺点。

环保署未来将规范事业单位加装“废水自动连续监测即时监控污染排放系统”,若违反相关规定,可依水污染防治法开罚新台币1万元至6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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