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材乌头附子含毒 处方加警语

【新唐人2012年7月2日讯】(中央社记者龙瑞云台北2日电)卫生署中医药委员会今天表示,香港卫生署通知1名男子因颈痛,自行服用乌头或附子等中药材后出现乌头类生物碱中毒症状,提醒民众注意,也提醒医师在药袋上加注警语。

中医药委员会主委黄林煌表示,香港卫生署发布1名52岁男子,因颈部痛苦,在未征询中医师意见下,自行购买处方中药材服用,之后出现乌头类生物碱中毒症状,包括四肢、面部与舌头麻痹、冒汗及晕眩等。

他说,“乌头、附子”具有毒性,若用于中药材应经过炮制处理,也就是煮过、晒过等过程;若中医师开立“乌头、附子”时,应在包装上载明是否已经过炮制。

黄林煌说,处方或调剂、调配“乌头、附子”等含乌头碱中药材时,也应在药袋上加注警语,并提醒病患注意,不过这方面药材因具有毒性,目前在台湾使用的情况不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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