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健保法 最高院认同核心条款

【新唐人2012年6月29日讯】(中央社华盛顿28日综合外电报导)严重分裂的美国最高法院今天支持总统欧巴马健保改革法案最重要的一部分。

这部欧巴马引以为政绩的法案,要求大部分美国人在2014年之前购买健康保险,否则就必须缴交罚款。

首席大法官罗伯兹(John Roberts)在解释文撰写最高法院大部分大法官的意见:“如果某些人没有购买健康保险,平价医疗法(Affordable Care Act)要求他们支付罚金。我们或许可以合理的将这种罚金视为一种税。”

他归结说:“因为美国宪法允许课征这种税,最高法院的作用不是要阻止课征这种税,或批判课征这种税是否够智慧或公正。”这项表决结果是5票赞成4票反对。

这部2010年通过的法律希望3000多万没有健康保险的美国人,能够获得健保保障,并减慢医疗成本飙升的速度。美国健康保险市场有2.6兆美元,这项法律是美国健保近50年来最大的改革。

批评者说,这部法律对于个人生活与美国企业干涉太多。

美国有26州,联合小企业贸易团体向法院提起告诉,希望撤销这部法律。最高法院3月花了3天聆听正反双方陈词,以决定这部法律的命运。

最高法院这项判决可能在11月6日总统选举前发挥重要影响力。欧巴马将于这次选举寻求连任,而他的共和党籍对手罗姆尼(Mitt Romney)反对这项健保改革法。(译者:中央社何世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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