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8日讯】说到插播电视,曾经有这么个人,他为了争取中国人民自由和人权,在2003年,两度冒着生命危险,进出中国大陆,就是为了突破中共一言堂的媒体封锁,插播电视传递自由讯息,虽然遭到当局逮捕,在狱中被酷刑折磨三年,不过他的行动轰动了的国际社会,在当时掀起了广大的营救行动,他是美国公民、法轮功学员李祥春,接下来请看本台的独家专访。
故事起源于李祥春从法轮功的修炼中受益。
法轮功学员李祥春:“我是从美国开始修炼法轮功。修炼法轮功以后,我自己的身心健康受到很大改善。我觉得这件事情非常好,我就回国。97年我回国,让我的家里人有机会接触法轮功修炼的方法。我母亲和邻居都开始修炼了。”
1999年,法轮功遭到全部国家机器的镇压。李祥春意识到,自己有责任去传播真相。
李祥春:“迫害以后呢,因为我是从大陆来的,我知道中共会做出很多不可思议的坏事。所以我觉得我们有这样的责任,能够帮助我们在国内的亲朋好友、同胞得到这样一份自由。就是让他们自己选择是不是想去修炼法轮功。”
他当时插播的内容,都是法轮功遭受迫害的基本事实。
李祥春:“我当时插播,主要是讲,一个是对法轮功的迫害是非法的,完全是无人性的,应该是制止的。还有一个是对自焚进行详细的分析。为什么自焚是假的。能够有很多证据可以看出来是中共自己设计的一个事件。它是为了嫁祸法轮功搞出一个自焚。”
在海外正常社会,人们很难听说插播这样的事情,为什么插播在中国大陆却频繁发生?
李祥春:“插播这个事情是一个无奈的行为。在中国大陆没有言论自由,没有新闻自由。一般的普通老百姓没有权利去开一家报纸、搞一个电台、电视台。所有这些权利都被中共非法剥夺了,才会有这样的尽可能利用现有的电视,或者是广播设施进行插播。这样才有可能让大家知道真相。你要是到美国来,就不会存在这样的事情。因为美国有自由。你可有言论自由,可以由自己的电视体台、报纸,只要你去做就行了。没有人去阻止你。所以就不存在这件事情。所以在美国怎么会有人去插播呢?没有必要嘛,他自己开一个电视台就可以了。所以这样的事情只能在中国大陆发生,因为中国大陆没有自由,是被中国共产党非法剥夺了。”
他认为,电视插播是众多破除中共信息封锁途径的一种,随着突破网络封锁技术的发展和真相的广泛传播,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最终会以失败告终。
新唐人记者郭莹纽约报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