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7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27日电)监察院今天纠正台电公司等收购汽电共生与民营电厂价格不合理。台电公司说,除商业合约规范须遵守外,依“经济调度”原则,向民营电厂调度电力会比自行发电经济。
监察委员刘玉山、吴丰山、叶耀鹏、黄武次于22日提“台电公司办理汽电共生及民营电厂购电违失”案,经审议通过,今天公布纠正经济部、能源局及台电公司。
监察院指出,台电公司自民国95年度起连年亏损,100年亏损达新台币433亿余元,累计亏损更达1178亿余元,国内电力系统实际备用容量率,近几年都超过目标值16%,近3年更是达到介于20.6%至28.1%之间,台电公司却仍以较自发成本还高的价格,收购汽电共生和民营电厂(IPP)的电力,导致亏损加剧。
此外,监察院认为,对于许多台电公司高阶主管离退后,转任汽电共生及民营电厂董事长或总经理部分,外界观感不佳,已函请经济部转所属台电公司确实检讨改进。
台电公司发言人李鸿洲表示,台电公司与IPP或汽电共生业者的商业合约,都订有保证收购时间、利润等规范,台电必须遵守。
他说,台电公司是依“经济调度”原则发电,也就是优先调度最便宜的发电机组,再依电力需求量逐步增加次低价格的发电机组,最贵的柴油、轻柴油发电只在电力吃紧时才启动,台电如果在尖峰用电时间自行发电,并不会比跟IPP电厂购电便宜。
至于与民营发电业者协商利率浮动调整,李鸿洲指出,台电公司目前已跟9家IPP业者都谈了一次以上,也请经济部介入协助调处。
李鸿洲说,IPP电厂的发电量占目前台电总发电量的19%,一旦停止向IPP电厂购电,电力备用容量率就会降到负4.3%,恐会产生限电危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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