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信仰受迫害 无辜妇女含冤离世

【新唐人2012年6月27日讯】在中国大陆,有那么一批妇女,她们在社会上是遵纪守法的好人,在家里是贤妻良母,在中共当局对法轮功的迫害中,她们被迫流离失所,甚至失去自己的生命。下面让我们来看看近期明慧网披露的两位妇女的遭遇。

黑龙江七台河市的个体经营者刘桂华,1997年开始修炼法轮功,严重的气管炎、肺气肿不治而愈。
 
1999年,刘桂华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而被当局关押,关押中被警察将她的左耳打聋。2003年,刘桂华再次被警察绑架,她在看守所绝食抗议,直到生命垂危才获保外就医。
 
迫害使刘桂华被迫离家出走。警察为抓捕刘桂华,跟踪恐吓她的家人,并长期窃听他们的电话。刘桂华的母亲在惊恐中去世,也没能见她一面。在流离失所八年后,刘桂华身体每况愈下,于今年4月21号离世,留下了年幼的女儿。
   
吉林长春市二道区居民孙秀霞和丈夫王志宏在当地是人人称道的好人。2009年9月,警察将他们夫妇绑架,当局欲对他们判刑迫害,但当地法院两次都以证据不足退回了检查院的案卷。
 
孙秀霞的儿女们为营救父母聘请了律师,但法院既不准律师看案卷,也不让律师见当事人。律师告诉孙秀霞的儿女,他们的父母没有犯法,国家宪法没有一条说炼法轮功是违法的,是司法部门在执法犯法。
 
但在吉林省“610”的操控下,2010年10月,长春二道区法院在没有通知家属及律师的情况下开庭,将孙秀霞和王志宏分别判刑十年和三年。
 
去年一月五日,孙秀霞的儿子到黑嘴子监狱看望被关押近二年的母亲时得知,警察指使多名犯人二十四小时不让孙秀霞睡觉,并逼她正靠墙站着目向前方。
 
最近明慧网披露,孙秀霞被折磨得奄奄一息,于今年4月30日离世。
  
新唐人记者朱洁、季晓风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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