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江河:谁才是真正的卖国贼?

【新唐人2012年6月27日讯】看到网友们关于陕西遭引产孕妇家门口被挂“卖国贼”的消息,一股酸痛涌上心头,真不敢相信这是真的,深怕自己犯下误信和传播谣言的罪,所以,赶紧查阅今日的《兰州日报》电子版。此事是真的!

前些天,看到怀孕七月被强制引产的消息,看到网友们大量的指责,我总认为网友们太娇情、太无知了,不就是个怀孕七月的生命吗,与以前那些怀孕十月的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所以,未写下与此事有关的任何言论。

今天看来,我或许是已经患上了冷漠的病,心灵已经被这个时代太多的污浊污染的麻木,对于某些个罪恶,已经习以为常,甚至于把某些个罪恶当作政策的坚决执行了。

卖国贼”三字指的是出卖祖国的人。怀孕七月被强制引产的一家人,即便他们接受外国媒体采访的行为影响了我们伟大祖国的伟大国际形象,与教育某些人要懂得尊重生命、正视生命的存在相比,又算得了什么呢?即便他们是违反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坏人,也不至于因为他们对外国媒体讲了一个事实而成为卖国贼吧?

如果因为向外国媒体讲了事实或真话,就是卖国贼的话,那么,那些整天在大庭广众面前对国人谎话连篇者,又该当何罪?

事实上,作为一个普通的民众,即便想卖国,他也不够卖国的资格,真正的卖国贼是那些手握重权者,是那些视生命如草芥者。

与“卖国”相对的是“爱国”。如果被强制引产的一家人是卖国贼,那么,谁又是爱国的呢?

“民之不存,国之焉在。不爱民者,何谈爱国。”这是我以前写在博客上的一句话。一个连生命都不尊重的制度,还何谈爱民?何谈爱国?何谈国家尊严和形象?

如果那些打出“卖国贼”标语的人是爱国者,那么,他们为何善恶不分,是非不明,要把“卖国贼”三字加罪与受害者?

一个人的形象伟大与否,不是靠粉饰而来的,而是靠一点一滴的民意积累起来的。罪恶,可以掩盖一时,却不可以掩盖一世。要想让自己的形象伟大,那就要懂的尊重自己手中的权利,尊重天下的生命。

自己不懂的尊重生命,反而要给遭强制引产的一家人贴上“卖国贼”的标签,无疑是一件让天下人耻笑的事情。或许,真正的卖国贼们正在一旁开怀一笑吧?

文章来源:《博客中国》

(本文只代表作者的观点和陈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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