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业自由化 经改小组无共识

【新唐人2012年6月26日讯】(中央社记者林孟汝台北26日电)国营会执行长刘明忠今天表示,“台电及中油公司经营改善小组”与会委员,对电业自由化有不同看法,因此决议不做决定,将由经济部另行召开专家会议,寻求共识。

“台电及中油公司经营改善小组”今天召开第5次委员会议,由台电、中油公司报告“活化资产”及讨论“电业自由化”议题。刘明忠于会后记者会中,作以上表示。

刘明忠指出,推动电业自由化,提供市场竞争的经营环境是政府既定政策。经济部曾于民国84年、88年、91年、96年及97年,5度将电业法修正草案函报行政院函送立法院审议,但都无法完成三读程序。

能源局指出,经检讨电业法,目前研拟修正方向为:采取分离会计、特定情况于特定区域开放电业权、电业所生产的绿色电力可透过台电公司系统,直接售电予用户、电力设施可开放由民间申设、增订设立电价审议委员会等。

刘明忠表示,与会委员对分离会计表示赞成,但对如何电业自由化,委员则自不同角度表达意见。

由于经济部已决定将再召开专家会议,探讨自由化方向,因此委员会决议不做决定,等到凝聚具体共识后,再提出电业自由化方向与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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