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1日讯】(中央社记者吴哲豪彰化县21日电)彰化县1名沈姓男子与朋友吴姓男子合伙经营黄昏市场,却向未承租黄昏市场摊位的摊贩强收清洁费,不缴清洁费的摊商就无法做生意,彰化地院今天判处沈姓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
彰化地院判决书指出,有伤害、妨害自由前科的沈姓男子租下彰化市竹和路一块土地,和另名吴姓男子一起经营黄昏市场,出租摊位赚钱,而黄昏市场生意蒸蒸日上,连市场外的道路也吸引摊贩来做生意。
摊贩制造了大量垃圾,引起黄昏市场周边居民的不满,沈姓男子于是花钱请专人清理垃圾,不过沈姓男子却以此为理由,向黄昏市场周边、未承租摊位的摊贩强收1天新台币25至200元不等的清洁费。
彰化地院判决书指出,至少有12家摊商遭强收清洁费,沈姓男子等人获利超过百万元,而沈姓男子等人也曾和不缴交清洁费的摊商发生拉扯,沈男等人也曾在摊位前站岗,让摊商做不成生意,只能结束营业。
地院法官认为,沈男明知在市场外经营的摊商没有缴交清洁费义务,还是强迫对方缴交,不过沈姓男子已和部分摊商达成和解,依强制罪等罪嫌,判处沈姓男子有期徒刑6个月、吴姓男子3个月,均得易科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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