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21日讯】近日,黑龙江省政府颁布《黑龙江省气候资源探测与保护条例》,规定包括风能、太阳能在内的气候资源为国家所有。该条例引起民间一片质疑、嘲笑和愤怒之声。有评论指出,把人类共有资源归为一党一私,是违反宪法的。
黑龙江省规定,从8月1号起,风能太阳能归属国有不得随意开发。企业探测开发风能和太阳能资源,必须经过气象部门批准,探测出来的资源属国家所有。
独立评论员文瑞认为,该条例的最终目的还是为了垄断一切资源,以便从中牟取利益,这对市场经济是一种破坏。
文瑞:“他垄断了市场,控制了资源,他就可以在中间牟取暴利。不管是从道德层面,还是从政治层面,至少在经济层面上对市场经济是一种破坏,共产党这个搞法,确实它是一种破坏性的力量。”
黑龙江维权人士赵景洲指出,中共把老百姓的资源都搜刮光了,现在连风能和太阳能也划归中共了,真是连脸皮都不要了。
赵景洲:“他现在想着办法剥夺老百姓的地下资源、地上资源,现在都整没了,又剥夺宇宙资源。这个腐败淫乱的红色帝王早晚他是要自取灭亡的。”
有安徽网民留言说:“既然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那是不是因自然灾害引起的伤害、财产损失,需要向国家要求赔偿。我不想呼吸肮脏的风能空气,请你们禁止空气在老百姓的周围污染老百姓。”
上海律师曹竹平认为,该条例明显违宪。格劳修斯1609年在其著作“海洋自由论”中就论及:因为海洋(海水)是流动的,所以不属于任何一个国家。
新唐人记者林莉、刘惠采访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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