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管制标准 环保署将加严

【新唐人2012年6月13日讯】(中央社记者魏纭铃台北13日电)环保署今天预告修正“噪音管制标准”草案,加严各类工程、场所及设施大部分噪音管制区及管制时段的噪音管制标准值,并增修风力发电设施噪音管制标准及相关复验规定。

为提升及维护民众居住生活环境安宁,行政院环境保护署空气品质保护及噪音管制处长谢燕儒指出,民众对环境品质要求日益殷切,近年噪音陈情案居高不下,为各类公害陈情件数第1名。陈情案件符合噪音管制标准及部分无法实际量测噪音状况的约占9成,实际稽查处分率仅约8%,显示现行噪音管制标准与民众感受有落差。

谢燕儒说,近年来噪音陈情案数迅速成长,从民国97年的1831件成长至去年的3103件,显示部分噪音源经检测或复检后,虽符合标准,但实质上却没有改善,仍影响民众生活安宁,因此有必要检讨修正噪音管制标准值、时段区分、评定方式等。

环保署此次预告修正噪音管制标准重点有:位于第1类至第3类噪音管制区工厂(场)、娱乐、营业场所及营建工程各时段的“低频噪音管制标准值”和“全频噪音管制标准值”都加严3分贝;扩音设施除第1类噪音管制区夜间时段外,均加严3分贝。

此外,环保署将增修风力发电设施噪音管制标准及相关复验规定,明订复验强制启动规定与针对周期性及间歇性变动噪音,采最大音量10次平均进行管制,以解决民众常反映受噪音扰宁的问题。

谢燕儒表示,此次修正噪音管制标准预期可提高15%稽查案件不合格率,盼藉以促使噪音源所有人或使用人进行改善,以维护民众居家生活环境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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