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刘世怡、王淑芬1日综合报导)前立委郭玟成被控收200万元替未依核准路线营运的日统客运关说,过去检方不起诉,但高检署发回重查;台北地检署认为这笔钱不算政治献金,今天将他起诉,求刑7年。
郭玟成透过助理表示,等收到起诉书,再对外说明,现在暂不回应。地方人士说,郭玟成在今年初的立委选举连任失利,选举期间这起案件曾成为对手批评议题,但郭玟成都逐一澄清,地方都觉得查那么多次应无问题,没想到官司这次竟被改认定涉贪。
同案被告、郭玟成的助理廖家微则获不起诉处分;至于高公局承办人员,因检方认为疑涉图利,因此另行分案侦办;日统公司的林姓负责人先前已另案起诉。
检方这次起诉的案号已编至“侦续三”,代表同一事实,郭已被侦查过4遍,先前郭玟成都以收业者的钱是政治献金答辩,业者则称钱是因郭有帮忙才答谢,获北检采信;但高检署要求地检署重查这种态样是否构成贪污罪的“对价关系”。
根据检方起诉书,这次的承办检察官萧方舟援引“立法委员行为法”第16条的规定,受托对于政府游说或接受人民游说,不得涉及财产上利益之期约,因此改认定郭拿钱为业者关说已涉贪,不是政治献金。
日统客运为规避高公局的裁罚,多次向郭玟成陈情,郭玟成涉嫌利用转递陈情案的机会,向日统客运收受新台币200万元并向高公局关说,让高公局未将日统客运违规事件送交公路总局裁罚。
检察官审酌郭玟成担任高雄巿议员、立法委员多年,对职权行使具不可收买性,理应深有体悟,也能明了政治献金的定义与范畴,竟收受日统公司给付的200万元,依贪污治罪条例的图利罪将他起诉、求刑7年,以正官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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