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6月1日讯】(中央社记者杨淑闵台北1日电)农委会表示,今天起进口鱼翅相关货品,进口商除需检附申请书等一般进口文件,另需提供进口鱼翅的捕获渔船渔业证照与船舶总吨位文件影本及自捕获渔船购得该批鱼翅交易证明。
农委会还说,除上述规范,进口商还要经过审核,确认进口鱼翅确实来自国际区域渔业组织(RFMOs)公告合法作业名单的渔船,且该渔船的船籍国非为RFMOs制裁中的国家,渔业署始核发进口同意文件。
本文网址: https://www.ntdtv.com/gb/2012/06/01/a71085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