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31日讯】中国电子报社原副总编辑常林锋涉嫌杀妻焚尸一案,在北京市高院二审开庭。 10个月前,常林锋因为故意杀人罪、放火罪一审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此后常林锋不服提出上诉,声称一审法院采信自己的有罪供述,是出自刑讯逼供和超强审讯,引起媒体关注。
常林锋原来是中国电子报社副总编辑,他的妻子马某是中央财经大学教师。中院在一审的判决中认定,2007年5月16日凌晨,常林锋位于中央财经大学家属院的家中,他用手扼压妻子的颈部,导致她机械性窒息死亡。后来常林锋又将妻子的尸体焚烧,造成火灾,烧伤了两个邻居,其中一位邻居被鉴定为重伤。
2007年9月,市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常林锋不服提出上诉,坚称自己无辜。 2011年3月23日,常林锋案二审开庭,他撰写万言书翻供,声称自己被刑讯逼供和超强审讯。案件在5月29号重审开庭,但直到当天下午六点,证据还未出示完毕,法院宣布择日再审。
中国长期以来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稍早之前中国足协原副主席谢亚龙,也指自己在看守所内遭到刑讯逼供,认罪只是为了保证自己能活下来。
新唐人电视李婉婷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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