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院新闻发布 将由发言人接手

【新唐人2012年5月18日讯】(中央社记者谢佳珍台北18日电)行政院新闻局20日走入历史,原新闻发布改由行政院发言人负责;与新闻局长不同的是,行政院发言人职掌单纯,专责新闻发布、联系,不必掌管广播、出版、电影业务。

政院新闻局业务职掌是阐明国家政策、宣导政令政绩,向国内外发布重要新闻,做为政府与民众沟通联系、台湾与国际社会双向交流的桥梁。

新闻局置局长1人、副局长2人、主任秘书1人,下设国内新闻处、地方新闻处、国际新闻处、出版事业处、电影事业处、广播电视事业处、资料编译处、视听资料处、综合计划处、联络室、总务室、会计室、人事室、政风室、法规委员会、诉愿审议委员会及资讯小组等9处5室2会1组。

不过,随着组织改造,新闻局20日熄灯,原新闻局业务一分为三:广播、出版、电影业务移拨文化部;国际宣传与国内宣传分别移至外交部与行政院本部;原由新闻局长任行政院发言人,未来则在行政院本部设发言人。

未来的行政院发言人不必掌管广播、出版、电影业务,专责对外说明政府政策。行政院组织规程明订,行政院置发言人1人,得由政务人员兼任,处理新闻发布及联系事项。

行政院发言人办公室设主任1人,将由新闻局国内处长吴秋美转任,国内处副处长高振盛任办公室副主任。

行政院发言人办公室下设6科,分别是新闻发布与联系科、文宣规划科、舆情搜报科、地方新闻科、国际舆情科、资料编译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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