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闯灾害警戒区 搜救费自付

【新唐人2012年5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蔡和颖台北17日电)内政部消防署副署长陈文龙今天表示,民众遇火灾、车祸或山难,拨打119报案救护全天免付费;但民众如在台风等灾害发生时,强行前往警戒区域而遭遇危难,依法需缴纳搜救费用。

陈文龙下午在内政部例行记者会表示,民众拨打119报案均为免费;除现行法令或地方自治法规有规定应予收费外,都不会收取任何服务费用。

陈文龙指出,灾害防救法第31条规定,在各级政府单位于灾害发生成立应变中心后,若应变中心已实施管制,民众仍强行前往警戒区域而遭遇危难,获救后须依“灾害搜救费用缴纳办法”规定,支付搜救装备、直升机费用等;不过目前尚未有民众因此付费。

消防署副署长江济人表示,山难报案案件逐年递减,搜救成功比例超过9成,未来消防单位将加强人员训练,提升搜救能力。

此外,台风季节与汛期将至,内政部已完成全国7835个村里“村里简易疏散避难图”建置,并已上网公布,提升预防性疏散撤离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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