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债留台湾 金管会:误解

【新唐人2012年5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苏龙麒台北17日电)台湾团结联盟籍立法委员许忠信今天说,两岸签署金融监理合作备忘录(MOU)部分规定,恐造成“债留台湾”;行政院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说,误解相关条文。

许忠信上午在立法院召开记者会,邀请邱淑贞出席。

许忠信说,两岸签署MOU,以“台湾方面”与“大陆方面”的名义,事前黑箱作业,直到签订后才宣布,且第3次“金银会(金管会与中国大陆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召开的‘两岸银行监理合作平台会议’)”将在台北召开,目前会议时间、主题却一问三不知,根本是偷偷摸摸拍卖台湾主权。

他表示,根据两岸签署的MOU第21条规定,一方银行机构设立在对方的分行,发生流动性或清偿性危机时,总行承担其全部清偿性责任及流动性支援。

许忠信说,因此,如果中国分行发生挤兑风波,台湾总行必须负责全部的清偿责任,在没有分行独立性原则的情况下,风险将直接冲击台湾总行,导致“钱进中国,债留台湾。”

许忠信表示,MOU第22条还要求,台湾的母行应协助在中国的子行清偿债务。

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银行局副局长邱淑贞说,“金银会”这次由中国大陆官方派员来台,因此要看对方的时间,目前时间未定。

她表示,为了维持子行的经营,总行对所有业务单位都要协助清偿债务,并没有法律规范相关的法律责任,许忠信对于条文可能有误解。

相关文章
评论
新版即将上线。评论功能暂时关闭。请见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