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7日讯】(中央社记者吴静君台北17日电)公平会今天表示,露天公司在网站上刊登网消会认证的证明标章,就服务的品质有虚伪不实引人错误的表示,处新台币10万元罚锾。
公平交易委员会表示,露天市集国际资讯股份有限公司在网站刊载网路消费协会认证合格的购物网站。
公平会表示,网消会标章认证在民国100年11月4日到期,而露天公司至今年3月3日仍继续使用,广告刊载经网消会认证的标章。
公平会说,露天公司称网消会没有以正式公文通知缴交标章年费,不知道标章已经到期,所以露天公司仍继续刊载认证标章。
经公平会查,网消会认证标章依双方约定,网消会没有通知的义务,并且露天公司自99年11月缴费起算一年,也可知道标章已经到期。
公平会认为,露天公司仍沿用认证标章,就服务内容品质已经有虚伪不实引人错误的表示,所以处10万元罚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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