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唐人2012年5月12日讯】 陈光诚避走美使馆事件发生后,在世界舆论纷纷声援他获得自由的同时,也有些“民族主义者”反过来指责陈是“汉奸、走狗”。在司马平邦写作《陈光诚事件是美国反华战略对中国农村的渗透》将污水泼向陈光诚的同时,一清也写了一篇《是谁塑造了陈光诚》(http://www.m4.cn/space/1161235_3.shtml),其调门和手法与司马平邦无甚差异。一清文中多少还流露出一点同情心,不过在仇美情绪支配下,并没有真正关心陈光诚一家自身的安危,仍然以贬低陈光诚为主调。一清、司马平邦等五人造访东师古的情况,笔者在《从司马平邦看某些文人的无耻》一文中已经交代,本文有进一步细节交代,而且一清提出的“是谁塑造了陈光诚”这个问题也值得辨析一番。
既然称塑造,一是暗示被塑造者的与众不同,二是强调其背后的原因。陈光诚之所以成为事件,是因为有了避走美使馆的行动,一时成为世界舆论的焦点。于是在一清看来,寻求美国人保护就是汉奸走狗行为,继而将原因归结为“反华势力”。但真要追查起这件事为何能发生,一清的结论是站不住脚的。
陈光诚成为事件其实早就不是今天,而是2010年9月其出狱后就开始了。从公共知识分子高调呼吁,到网友自发探访,可以说陈光诚吸引的注意力就一直没有少过,只不过不像现在这样高度集中。为什么一清在2011年12月就去过陈家,直到现在才说陈的事呢?在一清看来,在陈逃走之前(在自己的国家被迫逃跑本身就令人悲哀),他的事只是某个老百姓被软禁而已,而一旦寻求外国人保护,那就升格成了汉奸叛徒一类的大事。老百姓被非法监禁麻木不仁,一和美国人搅合一起就要愤怒声讨了。
如果说陈光诚事件是坏事,不应该发生,那么谁应该对其负责呢?首先应该是目前许多地方以牺牲法治和人权为代价的维稳体制。早在2010年,外交部发言人就曾在答记者问时说陈是自由公民,但是临沂地方政府仍然不惜耗费巨大人力物力财力将陈非法拘禁。为什么拘禁陈?表面上临沂书记称陈光诚“反党反社会主义”,其实是因为陈反对暴力计生影响了当地官员的仕途。对这一点,一清在文中也是承认的。地方政府为了维稳,其实是为了地方官员更好的升官发财,往往置法律于不顾。最典型的是暴力拆迁,黑社会都常常被雇来对付不同意拆迁的老百姓。陈光诚被上百人日夜围困,花的是国家的钱,省了地方官的心,同时给基层干部提供了安排亲朋好友岗位的机会。在贫穷的沂蒙山区,每天100元又不用干活是个难得的美差。尽管从法治、从人权、从国家利益各个角度,对陈光诚的非法拘禁都是有害无利,但这件事竟然就能一直实行下去,不仅凸显了临沂维稳体制的荒谬,更说明地方一把手变成了完全一手遮天的土皇帝。
一个受到这样非法长期迫害的残疾人,逃到使馆寻求帮助难倒不值得同情吗?在一清、司马平邦等人看来,陈无论到哪里寻求公正,也不应该指望外国人。事实上,早在2005年,陈光诚坐牢前就曾逃到北京,但是临沂的警察在他朋友家的楼下没有任何手续将其绑架回沂南县。这个经历足以让陈感觉到,只有外国使馆才是真正安全的。假如陈能像杨乃武的姐姐一样到中南海告御状,陈也不愿意出此下策。当一个公民遭受无妄之灾,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难道寻求唯一的活路还应当指责吗?假如一清这些破例能见到陈光诚的人能够劝说临沂当局放弃非法拘禁,还会有今日的陈光诚事件吗?
就在笔者写这篇文章的间隙,又拨通了陈光诚的电话,再次询问了一清当时跟陈的交往。顺便澄清纠正一些细节。
2011年12月18日,看守们忙碌一个上午拆除了陈光诚家的摄像头,但是干扰器和院墙四周一圈强光灯并未拆除(在驳斥司马平邦的文章里笔者对此细节叙述有误)。刚拆完摄像头办个小时,就来了四个青岛盲校的老师,陈认识其中两人。这四人也是来当说客并替临沂官方搞宣传的。陈和他们交谈的结果不欢而散。
第二天,也就是12月19日,一清、司马平邦、刘仰、郭松民、李玉桥五人及其他共14人来到陈家中。这14人包括两个冒充县残联10月27日来照相的人(一人是沂南公安),镇里的书记,还有市里的官员。14人中有一女性,听口音是本地人。陈光诚知道一清和司马平邦是因为他俩介绍了自己的名字,而其他人都没进行自我介绍。可以看出这一行人以一清等五人为主,其他大部分是陪同。这些人来的时候,负责拘禁陈家的看守们都躲了起来,一清他们在村口看到的晒太阳的村民并不是看守。
陈妻袁伟静指给一清看了房子两侧的干扰器,还看了里间屋中被撕烂的沙发。一清刚要问怎么回事,那个照过相的公安把他叫走了。一清跟陈光诚交谈时,口气似乎是替陈着想,似乎也暗示一种威胁,说那些人是流氓,什么事都干得出来,让陈不要太固执。
从一清这篇文章中所阐述的造访陈家的经过也可以看出,一清这些人关心的是陈不要被美国人利用,而不是陈自身被非法拘禁的事实。他们既然与当地许多官员能交换意见,为什么就不能奉劝当地不要做违法的事呢?反而很同情当地官员缺乏应对海外媒体“抹黑沂南甚至临沂的经验”。媒体报导当地官员的违法事实,就是抹黑吗?
从一清和司马平邦的文章看,似乎当地政府很讲理,反而是陈光诚很固执,提出过高不合理要求导致自己的困境。笔者问陈究竟提了什么要求导致当地政府非要拘禁他,陈说他提了12字原则“实事求是、依法行事、以理服人”,但也没有具体的什么要求。即便陈真的提出了什么过高的不现实的要求,难道这就成了可以对其非法拘禁的理由?萧瀚有句名言“在鸡蛋和石头之间,我总是站在鸡蛋一边”,而一清等人则是自觉站在石头一边。
当一清决心站在石头一边的时候,就不知不觉用上了司马平邦的造谣手段。首先,决定对陈进行非法拘禁的是临沂市的官员,执行的是沂南县政府,而不是一清所说“和村里的矛盾”所致。一清强调“村里的矛盾”让人会误以为陈光诚和村干部有矛盾,是本村人软禁了他,实际上看守都是当地政府雇佣的外村游手好闲的村民,况且数千万维稳经费也不是村里能拿得出来的。其次,说陈光诚违反计划生育超生也不符合事实,因为农村的政策是投胎如果是女孩可以生二胎,而陈光诚先生了个女孩,再要二胎并没有违反政策。还有,一清说“问题的全部是,当陈光诚在某市读书期间,结识了一些民运分子,并接受了他们的几十万元的经费”。陈光诚对此非常愤怒,这完全是胡说八道,他说唯一得到的外界资助就是打井的扶贫款。当年陈作为一个盲人,无论在青岛还是在南京读书学习,跟民运甚至跟维权都没什么关系,怎么可能会有人给他几十万呢?就笔者所知,国内所谓的民运分子绝大部分都收入比常人更少,因为他们要么不能正常工作挣钱,要么自愿把精力投入到不挣钱的事情上。有哪个民运分子会富裕到把这么大的巨款随便给人呢?正因为是造谣,所以一清也给不出具体的人名和详情来。
最令一清兴奋的是,陈光诚进入美国使馆又离开,似乎被背信弃义的美国人给耍了。这一假想图示最符合一清、司马平邦等“民族主义者”的想像,可惜事实并非如此。陈跑到使馆去本身就是权宜之计,而且自始至终没有提出政治避难。假如偌大一北京还能有一个守法公民的安全容身之处,陈也没必要非这样做不可。但中国的现实就是,如果你是一个老百姓,你的冤屈不闹得非常大,就没有人理会你。聂树斌冤案怎样?国内媒体都呼吁无数次了,河北省无动于衷,屈死的冤魂至今无法瞑目。一旦涉及外交,国家的最高领导人都重视了,陈所遭受的冤屈也就有可能得到解决了。陈之所以离开使馆,并不是什么美国人不收留,而是因为一方面受到地方政府对其家人的威胁,甚至将其妻抓去绑了一天;另一方面是相信中国最高层能秉公处理自己的事,因而主动离开使馆到医院就医。看看希拉里公开所做的承诺,一清们就应该知道高兴的太早了。她于5月2日公开声明说“美国政府和美国人民定将在今后数日、数周、乃至数年,继续关注陈光诚及其家人。”(The United States Government and the American people are committed to remaining engaged with Mr.Chen and his family in the daysweeksand years ahead.)
一清错误地把陈光诚当成了王立军。王立军是政府官员,是重庆“黑打”的执行者,并没有为人权做什么好事。按说这么一高官更有利用价值,但他走出领馆倒是人家不收留,也没有媒体指责美国政府不收留他。当陈光诚离开使馆后,世界舆论却一边倒批评美国政府为什么将陈再次置于危险之中。尽管陈目前还不是完全自由,但是他已经摆脱了被绑架回东师古并无期限承受监禁和虐待的厄运。即便是王立军,有了进领馆的经历,也至少不再担心暗中丢了性命。像一清这样仇恨美帝国主义的人很多,王立军放出的话也不比一清更少,但最后还是靠美帝救了一命。
就大的方面,从陈光诚事件吸取的教训应该是,只有建设法治国家、保障人权、遏制官员违法才能让人们热爱自己的政府,才能给人民以在国内寻求最后公正的希望。从个人角度来说,任何一个公民,尽管受到地方政府的各种非法打击迫害,只要坚持维权,绝不屈服,就能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并依赖这种声誉获得国际社会的尊重。在一清看来,受到西方媒体同情支持赞扬似乎是一件坏事,可是国家领导人获得西方媒体称赞时(比如邓上了时代周刊封面,毛被评为影响世界历史100人)为什么就反而值得这些民族主义者们骄傲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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