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高层转任 立委提案限制

【新唐人2012年4月30日讯】(中央社记者黄巧雯台北30日电)民主进步党立委林佳龙今天质疑,台电目前钜额亏损,但包括台汽电及其转投资民营电厂,却发放高额董监事酬劳与现金股利,其中更有部分台电届龄或已退休人员担任这类职务。

他表示,应要求经济部在台电高阶管理人员任用规范中设旋转门条款,还应规定台电高层在一定期间内离职或退休者,不能转任台汽电或转投资的民间电厂的股东或董事。

立法院经济委员会今天邀请经济部长施颜祥等报告并备询;会中立委提上述临时提案,并获委员会通过。

这项提案内容还包括,经济部应采用比一般民间企业更严格的规范,限制台电经理级以上的高阶人员在退休前后5年内不得转任台汽电及转投资民营电厂等重要职务。

对于立法院经济委员会通过上述临时提案,台电董事长陈贵明受访时仅表示,回去后会再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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